海南省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原局长邓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14家房地产企业、测绘及评估公司帮忙审核办证材料、土地过户、办土地证等业务,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邓弟尤其喜欢在春节前收礼过“大年”。他先后26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4万元、港币10万元和9万元购物卡,其中22次是春节前收受的。(11月26日《法制日报》)
邓弟又是一个贪官利用节假日受贿的典型代表,先后26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却有 22次春节前收受的。从我们历年查处的腐败案例可以发现,有很多贪官都像邓弟那样喜欢利用节假日收取贿赂。如,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陈章勇收受贿赂主要集中在春节和中秋节前夕,分别收受贿赂26次和27次;湖南湘潭原副市长朱少中曾在6个春节和6个中秋节收受齐某贿赂100多万元。
为什么贪官都喜欢利用节假日收取贿赂?据分析,一是行贿者为了达到向官员行贿获取更多利益的目的,往往“平时挖沟,雨天放水”,也就是平时先不提要求,先请官员吃喝玩乐,建立所谓的“兄弟”、“朋友”关系,然后,就利用过节找个走“兄弟”、“朋友”的所谓“礼尚往来”的借口,向官员行贿;二是有些贪官贪欲膨胀,心里明明知道受贿犯法,以求心安,常常以节日“礼尚往来”大肆收取贿赂。其实,贪官利用节日收受贿赂表面上是礼尚往来,实际上完全是“掩耳盗铃”。
透过邓弟、朱少中等腐败分子利用节假日收受贿赂的案例,我们会发现,行贿者为了达到以小换大的目的,会想方设法运用拉亲情关系,向官员及其亲属投放“糖衣炮弹”。官员一旦头脑不清醒收下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就会思想麻痹,就会在家“坐等其成”,日积月累,成为大贪。
我们每位官员都要从邓弟的落马吸取教训,常常给自己敲警钟。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自己的家庭,每逢传统节日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别人给你送钱送物时,要多想想送礼者的目的,要自觉拒腐,千万不能中了圈套,更不能用手中权力为他人谋利。否则,就会步邓弟的后尘,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