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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申论》参考答案

2012年12月10日09:43    

一、名师点评:热点倾向性、例题思路、答题方法

此次申论材料是有关我国的土地管理与政策的。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国土资源丰富;但另一方面,我国人口众多,多,并且我们目前的各方面建设都需要大量的用地,因此,土地资源又极其有限。合理用地和依法管地,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加强土地管理,合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的矛盾将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7年申论试题有以下特点:(1)阅读量仍然很大。(2)出现了新的命题形式,有针对性地考查考生。(3)题目细节有所变化。第一题,概括问题多了个限制条件:供有关负责同志参阅。第二题的评价、第三题的目的和意义、第四题名词解释等,都是过去公务员考试申论部分没有出现过的题目。

试题分析:

第一题与2006年《申论》考试第一题相比,要求更为简单,是对材料1、2的内容进行概括,因此考生要有针对性地阅读。整理出来的内容要供有关负责同志阅读,因此,要准确概括出材料的主题思想。

第二题要求考生对给定材料3~7进行分析,围绕“持续土地利用管理的问题”进行评价。要注意评价的方面都已经在材料3~7中有所体现,要求考生能够从材料中筛选出来,并进行归纳整理。

第三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第一小题要求对给定材料中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的做法的目的和意义进行概括说明。这些工作很显然涉及的都是是持续土地利用管理的问题,本题要求为两个层面:一是这些做法的目的;二是这些做法的意义。那么考生就应该在材料中去找寻这些工作的相关内容并进行概括说明。第二小题要求分别解释“存量土地”和“地荒”的含义,解释含义不是要求作出定义,考生只要充分利用好材料,就可以把其含义找出来,这其实考查考生的分析理解材料的能力。

第四题仅限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第一小题要求对“给定资料2”中“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进行交易”进一步说明这两大类市场怎样区分,并谈谈在这两大类市场中怎样解决“农民没有权力为自己的土地定价”问题。本题有两个要求,一是区分两大类市场,第二个就是如何解决问题。就第一个问题来说,资料中已经进行了分类,需要考生做的是进一步指出这两类市场的特征区别。就第二个问题来说,是在第一个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分析农民没有定价权利的表现、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第二题要求对列出地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其实,要检查的问题已经在材料中体现了出来,考生只需要把这些问题整理分类就可以了。

第五题是命题作文。角度的选择是关键,从题目本身来看,命题者的意图是土地就是“命脉”,那么,结合材料,考生就应该从土地资源遭破坏的现实性、保护土地的重要性等方面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知识链接:(相关热点材料与知识链接)

征地制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土地征收最大的难点是如何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补偿安置问题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从农民来讲,并不希望把地拿出去,这个问题在一些地方农民反映得比较多。但从发展经济来说,又需要征地。而征地本身又是一个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农民不得不服从。这是一对矛盾。从现在的情况看,相关政策在各地并没有完全落实,很多地方政府领导还是想多占地,多拉项目,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这就加深了这种矛盾。经济要发展,但是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好农民利益的关系。

现行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分别按照被征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若干倍来确定的。在国务院28号文件中,对征地补偿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现在提出的两句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期生计有保障”,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为防止征地补偿费用被截留,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征地管理工作“四个必须”的要求:一是征地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征地必须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三是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才能动工用地,四是必须公开征地程序、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及使用管理情况。

现在的征地补偿基本上是政府定价,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公布补偿标准。但就征地补偿的目标模式而言,应该是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通过评估来决定。但是目前还难以做到。就征地安置来说,今后的目标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应该享受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待遇。

保护耕地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200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为1.4亩。而在9年前的1996年,全国的耕地数是19.51亿亩,人均耕地为1.59亩。9年间中国的耕地减少了1.2亿亩。这意味着,要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1.2亿公顷(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硬性指标,今后我国耕地减少量必须控制在3000万亩以内。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1.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因为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2.土地整理。耕地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土地整理是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的活动。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五”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我国累计补充耕地2140万亩,平均每年约428万亩,大于同期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面积,建设了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高标准、成规模的基本农田。全国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6亿亩左右,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土地整理还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据对国家土地整理示范区的调查,土地整理后植被覆盖率增加2.4个百分点,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3.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多年来一直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从根本上解决征地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自1999年开始研究征地制度改革问题,先后确定在19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在改进征地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等方面大胆探索。

我国的土地政策

1.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同志在“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我国的土地政策”的专题报告中指出,转型时期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采取既要保护农地又要保护生态环境、既要保证粮食安全又要保障社会安全、既具有要素优化配置功能又有宏观调控功能的特殊的土地政策。

他强调,制定和完善土地政策,要以深化征地改革为核心,以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为目标,切实做到“六个转变”。一是在耕地保护思路上,由注重保护耕地总量向注重保护耕地总量与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并重转变。要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坚持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保护耕地措施,加强执法监督,确保2020年耕地保有量达到18亿亩。二是在土地调控内容上,由注重关注总量向注重关注总量与结构布局并重转变。要根据不同区域土地承载功能实行不同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积极完善城乡土地政策和产业土地政策,平衡好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各种要素的投入关系。三是在土地管理手段上,由注重计划指标约束向注重利益机制激励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取得和保有成本,继续加大土地保有环节的调控力度,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财税体制,减少政府收入对土地过度依赖。四是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由主要用于城市向更多倾斜于“三农”和弱势群体转变。增加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征收耕地占用税,明确土地出让价款使用用途,新增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五是在土地立法上,由偏重公法向注重公法私法一体化转变。要重点完善土地争议调处制度,加快建立独立于现行司法体系之外的土地争议裁决制度。六是在土地管理职权划分上,由注重权责同构向注重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转变。按照市场经济和用途管制的要求,依照管理职权的性质对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职权进行了重新划分。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王世元透露,我国将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利用土地总体规划的作用,加强土地管理与制度建设。新的土地利用规划将体现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他明确阐述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建设的重点方向: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严禁擅自修改和调整规划,严禁违规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所有建设用地要严格限制在规划用地的范围之内,不得随意突破。征地规模必须与农民向二、三产业实际转移相适应,与土地开发实际规模相适应。

慎用征地权力,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界定公益性、经营性建设用地,区分土地征收与征用。工商企业需要用地,应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向国家、向农民集体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价格由市场决定。要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及时落实安置政策措施。

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基本农田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生活和农民切身利益,特别是在当前我国人口持续增加、经济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部分耕地的情况下,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在第三轮土地规划中,基本农田保护要体现最严格的保护措施。

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改革征地制度,规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发展中要保障农民利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研究解决批用土地的利益驱动问题,建立有利于严格保护耕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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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思瑶(实习)、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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