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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拔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2013年01月17日16:15    来源:荆楚网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共大冶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4、具备与选拔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执业资

格和实践工作经验等其他要求条件,详见《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现正在提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有不能提拔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6日--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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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思瑶(实习)、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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