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強烈的責任擔當,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組織領導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關系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關系中華民族發展的長遠利益,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要以對人民群眾、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下決心把這副重擔挑起來,下決心把環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態環境建設好,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
要抓關鍵少數,起關鍵作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干部責任最大、作用最關鍵。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從認識和能力兩個方面入手,真正把生態文明建設牢牢抓在手上。去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在雲南洱海邊和當地干部合影后說:“立此存照,過幾年再來,希望水更干淨清澈。”江蘇的干部都要有“立此存照”的意識,來的時候環境怎麼樣,將來離任時又是什麼樣子,能不能經得起后人的評判。有了決心,還要懂生態、有本領,特別是要做到“三個清”:生態資源的家底要清,環境問題的症結要清,建設生態文明的路數要清。要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領導活動全過程,落實到決策、執行、檢查各項工作中去。對各種項目、投資、建設活動,要把生態挺在前面,算大賬,算長遠賬,越是發展壓力較大時,越是要沉得住氣,經得住考驗。
要抓責任落實,嚴考核導向。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方方面面、各條戰線都是“主戰場”、“主力軍”。去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文件,明確提出黨政同責、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損害生態環境終身追責,進一步強化了責任要求,這在江蘇必須堅決落實到位。需要強調的是,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分開,治污職責和環保執法不能混同。要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研究制定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規定,堅持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負總責,環保部門牽頭抓督查抓執法,相關部門既要管業務又要管治污,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形成廣泛聯動、密切協作的強大合力。要充分發揮政績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完善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注重考核評價結果的運用,強化鮮明的工作導向和用人導向。
要抓改革法治,強制度保障。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建立健全8項制度,構成了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頂層設計。江蘇是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要按照中央部署,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實施方案,在實行區域聯防聯治、生態補償、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等方面,盡快取得突破,形成長效機制,構建起具有江蘇特色、系統完整的制度體系。要精心組織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確保地方黨政同責的要求隻能強化、不能降低,環保機構隊伍建設隻能加強、不能削弱,環保投入隻能增加、不能減少。要以嚴格的執法,解決好環境違法“不敢”的問題,為“不能、不想”奠定基礎。
要抓社會共治,促共建共享。生態文明建設人人有責,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樹立生態文明意識,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在共同努力中共享成果。要在全社會積極培育生態文化、生態道德,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廣泛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活動,大力表彰生態文明先進典型,使生態文明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強化社會各方面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責任,引導群眾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共建美好家園,支持身邊的環保工程和項目建設,特別是著力強化企業的環保責任,節能環保的投入不能少,污染環境的錢不能賺,環保法律法規的高壓線不能觸碰。要完善公眾參與制度,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形成良好的政社互動機制,加快形成生態文明建設人人參與、生態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江蘇生態文明建設翻開了新的一頁,正在展開“美麗中國”的江蘇畫卷。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更大的決心、更高的標准、更硬的舉措,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新的實踐,讓江蘇大地上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空氣更清新,讓“環境美”成為新江蘇建設的鮮明特色。
(本文為省委書記羅志軍在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大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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