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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6】

2015年11月03日16:23   來源:新華社

六、堅持開放發展,著力實現合作共贏

開創對外開放新局面,必須豐富對外開放內涵,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協同推進戰略互信、經貿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

(一)完善對外開放戰略布局。推進雙向開放,促進國內國際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

完善對外開放區域布局,加強內陸沿邊地區口岸和基礎設施建設,開辟跨境多式聯運交通走廊,發展外向型產業集群,形成各有側重的對外開放基地。支持沿海地區全面參與全球經濟合作和競爭,培育有全球影響力的先進制造基地和經濟區。提高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水平。

加快對外貿易優化升級,從外貿大國邁向貿易強國。完善對外貿易布局,創新外貿發展模式,加強營銷和售后服務網絡建設,提高傳統優勢產品競爭力,鞏固出口市場份額,推動外貿向優質優價、優進優出轉變,壯大裝備制造等新的出口主導產業。發展服務貿易。實行積極的進口政策,向全球擴大市場開放。

完善投資布局,擴大開放領域,放寬准入限制,積極有效引進境外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企業擴大對外投資,推動裝備、技術、標准、服務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物流鏈,建設一批大宗商品境外生產基地,培育一批跨國企業。積極搭建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金融服務平台。

(二)形成對外開放新體制。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健全有利於合作共贏並同國際貿易投資規則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建立便利跨境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的體制,健全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全面實施單一窗口和通關一體化。提高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質量,在更大范圍推廣復制。

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促進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完善境外投資管理,健全對外投資促進政策和服務體系。有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擴大銀行、保險、証券、養老等市場准入。

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轉變外匯管理和使用方式,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放寬境外投資匯兌限制,放寬企業和個人外匯管理要求,放寬跨國公司資金境外運作限制。加強國際收支監測,保持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改進並逐步取消境內外投資額度限制。

推動同更多國家簽署高標准雙邊投資協定、司法協助協定,爭取同更多國家互免或簡化簽証手續。構建海外利益保護體系。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措施,完善風險防范體制機制。

(三)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秉持親誠惠容,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完善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以企業為主體,實行市場化運作,推進同有關國家和地區多領域互利共贏的務實合作,打造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開放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國際大通道建設,共同建設國際經濟合作走廊。加強能源資源合作,提高就地加工轉化率。共建境外產業集聚區,推動建立當地產業體系,廣泛開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衛生、環保等領域合作,造福當地民眾。

加強同國際金融機構合作,參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建設,發揮絲路基金作用,吸引國際資金共建開放多元共贏的金融合作平台。

(四)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台灣地區合作發展。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支持香港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參與國家雙向開放、“一帶一路”建設。支持香港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推動融資、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游休閑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

加大內地對港澳開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橫琴等粵港澳合作平台建設。加深內地同港澳在社會、民生、科技、文化、教育、環保等領域交流合作。深化泛珠三角等區域合作。

堅持“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秉持“兩岸一家親”,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推動兩岸產業合作協調發展、金融業合作及貿易投資等雙向開放合作。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打造平潭等對台合作平台。擴大兩岸人員往來,深化兩岸農業、文化、教育、科技、社會等領域交流合作,增進兩岸同胞福祉,讓更多台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受益。 

(五)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推動國際經濟治理體系改革完善,積極引導全球經濟議程,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平等公正、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國際協調,促進全球經濟平衡、金融安全、經濟穩定增長。積極參與網絡、深海、極地、空天等新領域國際規則制定。

推動多邊貿易談判進程,促進多邊貿易體制均衡、共贏、包容發展,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支持發展中國家平等參與全球經濟治理,促進國際貨幣體系和國際金融監管改革。

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推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談判,推進亞太自由貿易區建設,致力於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貿易區網絡。

(六)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談判,落實減排承諾。

擴大對外援助規模,完善對外援助方式,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免費的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經濟政策等方面咨詢培訓,擴大科技教育、醫療衛生、防災減災、環境治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減貧等領域對外合作和援助,加大人道主義援助力度。主動參與二○三○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維護國際公共安全,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積極支持並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加強防擴散國際合作,參與管控熱點敏感問題,共同維護國際通道安全。加強多邊和雙邊協調,參與維護全球網絡安全。推動國際反腐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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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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