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史頻道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領袖人物紀念館

蔣永清: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對台工作決策探析

2015年01月22日16:0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留言】【論壇】【打印】【關閉

(《黨的文獻》授權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請勿轉載)

[摘要]在中美建交和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的背景下,根據改革開放初期的新情況、新要求,鄧小平繼承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重要思想,作出了調整對台工作方針的決策,即把“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的方針調整為“台灣歸回祖國,實現統一大業”的新方針。新方針有三個要點:第一,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第二,寄希望於 1700萬台灣人民,也寄希望於台灣當局﹔第三,商談結束兩岸軍事對峙狀態,實現通航通郵通商。對台工作新方針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形成的,是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產物﹔它強調盡早解決台灣問題,並將其列入 80年代三大任務之一﹔它還堅持“兩手論”,既有和平解決的一手,也有不放棄武力解決的一手。

[關鍵詞]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對台工作方針﹔台灣問題﹔中美關系

“文化大革命”結束后,作為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鄧小平親自領導了黨和政府的對台工作,在繼承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重要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解決台灣問題的新構想,推動海峽兩岸關系發生重大變化。本文擬探析1978 年底、1979 年初鄧小平決策實現對台工作方針的歷史性轉變。

一、對台工作方針調整的過程

在鄧小平決策實現政策轉變之前,對台工作方針被明確規定為:“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這有一個發展演變的過程。1949 年3 月,新華社發表《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的社論,第一次明確提出“武力解放台灣”的口號。隨后爆發的朝鮮戰爭中斷了這一進程,美國成為解放台灣的最大障礙。朝鮮戰爭停戰后,1954年12 月,美國政府與台灣當局簽訂《共同防御條約》,侵犯中國的主權。為粉碎美國制造“兩個中國”的陰謀,1955 年5 月,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 次擴大會議上首次提出“和平解放”的對台政策。1956 年9 月,黨的八大政治報告又指出:“我們願意用和平談判的方式,使台灣重新回到祖國的懷抱,而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談判喪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談判失敗以后。”(《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9 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 年版,第95 頁。)之后,經過兩岸密使協商,這一方針進一步具體化,於1963 年形成了“一綱四目”的新思路。(“一綱”,指隻要台灣歸回祖國,其他一切問題悉尊重蔣介石與陳誠意見妥善處理。“四目”包括:台灣歸回祖國后,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由蔣介石與陳誠全權處理﹔所有軍政及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台灣之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尊重蔣介石與陳誠意見協商決定,然后進行﹔雙方互約不派人進行破壞對方團結之事。)“文化大革命”期間,黨的對台工作受到嚴重破壞和干擾。1966 年6 月,《人民日報》發表題為《一定要把五星紅旗插到台灣省》的社論,重新提出“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省”的口號。盡管“文革”中后期對台工作有所加強和調整,但隨著1975 年“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以及鄧小平的被打倒,對台工作又回到“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的口號中。

粉碎“四人幫”、結束“文化大革命”后一段時間,仍然延續上述口號。在1977 年8 月中共十一大政治報告和1978 年3 月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都有這樣的表述。至於台灣解放之后,那毋庸置疑是和大陸一樣實行社會主義制度。1977年10月,在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等部門送鄧小平審閱的《關於注意招收台灣省籍青年入學給鄧副主席的請示》報告中提到,“將來台灣解放后”要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與此同時,鄧小平也把“解放台灣”放在“打”上。早在1975年 7月軍委擴大會議上,他就說:“抓緊、加速解放台灣的准備,是擺在我們面前,特別是軍隊面前的一個總要完成的任務。”1977年9月 6日,鄧小平在會見美聯社董事會代表團時說:“中國政府力求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但這不是我們的側重點。”1978年 6月,他在聽取有關軍隊裝備問題的匯報時也強調目前海軍和空軍的“著眼點是解放台灣”。

這個方針的調整,發生在 1978年 5月美國總統卡特對華政策轉變之后。1978年 5月,卡特表示接受中國關於中美關系正常化的三項基本條件,並於年內採取行動。在中美領導人的戰略決策下,經過緊張談判,1978年 12月16日中美建交公報發表。在台灣問題上,中美雙方達成共識:“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匯編》(上),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第 40頁。)中美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建交為中國調整對台工作方針提供了有利的國際條件。

與此同時,國內工作中心的轉移也促使對台方針必須轉變。1978年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全會果斷停止使用“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口號,作出把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實現了新中國成立以來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鄧小平從社會主義要有“優越性”的角度出發,反復強調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體現在生產力是否發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上,並把它看作是壓倒一切的標准。發展生產力,提高人民收入需要和平穩定的環境。若是在台海兩岸爆發戰爭,勢必給國家和人民加重經濟負擔,拖累本應爭分奪秒的經濟建設和發展事業。

在上述國際國內背景下,鄧小平作出調整對台工作方針的歷史性決策。新方針不提“解放”二字,而用“解決”,把“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調整為“台灣歸回祖國,實現統一大業”。從 1978年 10月起,盡管這時公開報道還使用原來的提法,但鄧小平已經開始在內部講話中使用“台灣歸回中國”的提法,不再提“解放台灣”。1978年 10月,應日本政府邀請,鄧小平前往日本訪問。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國家領導人第一次正式訪問日本。在同日本首相福田赳夫會談時,鄧小平說:“我們將在充分尊重台灣現實的基礎上,來解決台灣問題。採用日本方式也是尊重台灣現實的一種表現。”(《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4年版,第 410頁。)11月 2日,根據中美建交談判的新進展,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出:“看來美方想加快中美關系正常化,我們也要抓住這個時機。”(《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第 417頁。)11月 14日,鄧小平途經緬甸仰光時,在機場同緬甸總統吳奈溫進行會談:“我們甚至把底都交給他們了,說:在解決台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台灣的現實。比如,台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美、日在台灣的投資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但是要統一。 ”(《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第 430頁。)11月 28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友好人士斯蒂爾時明確說,在台灣歸還中國,實現祖國統一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它的資本主義制度。當然,他也加了一句:“至於時間長短,那要看事態的發展。”

1978年 12月 13日前夕,鄧小平就中美會談中的台灣問題作出批示:“要明確表示:美方可表示和平解決的願望,同時我方也要用相同方式表示什麼時間、用什麼方式解決台灣歸回祖國,完全是中國的內政。”(《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第 449—450頁。)這裡,鄧小平親筆用文字形式確立了“解決台灣歸回祖國”的新提法。之后,中美建交公報和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也用“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的新提法,替代了“解放台灣”的提法,對台工作方針實現歷史性轉變。

1979年1月28日至2月5日,鄧小平訪問美國。訪問期間,他多次表示,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他也同樣強調,我們不能承擔不使用武力的義務。這些公開宣講,使我們的對台工作新方針為國際社會廣為知曉。

(責編:張湘憶、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