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廉政網消息,瓊海市紀委日前對博鰲鎮沙美村和大路鎮馬寨村10名村干部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博鰲鎮沙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莫壯君,黨支部副書記莫泰師,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報賬員曾丹,村委會副主任王貽冠,黨支部委員王芳霞在任村“兩委”干部期間,未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違規給村組干部發放月報酬、通訊費補助、誤工補貼,並各自分別領取補貼。此外,曾丹還將多報銷的868.6元通訊費據為己有。
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馬寨村黨支部書記林明河,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王國深,黨支部委員林道坤,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韋群蘭,黨支部原委員王紹媛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方便並收取好處費﹔另外,參與兩次外出旅游,用集體資金支付個人旅游費用。
瓊海市紀委決定,給予莫壯君、曾丹、林明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莫泰師、王貽冠、王芳霞、王國深、林道坤、韋群蘭、王紹媛黨內警告處分。(記者郭嘉軒 通訊員何春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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