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法律顧問聘任儀式,聘任5位法律專家擔任省人大常委會法律顧問,標志著省人大常委會正式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寶順向省人大常委會法律顧問頒發聘書。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強調要始終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省委部署,更好地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新要求,進一步提高人大履行立法、監督、決定重大事項等法定職能的水平,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在多方征求人選建議,認真了解、慎重研究的基礎上,經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主任會議研究,並報省委同意,決定首批聘請5名法律顧問。這些法律顧問不僅法律理論和實踐水平高,而且政治素質過硬、職業素養良好,均在各自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律實務領域有一定的代表性、較大的社會影響和較高的知名度。
受聘的省人大常委會法律顧問一致表示,要按照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的要求,緊緊圍繞人大工作,認真履行各項職責,積極提供法律服務,為提升人大工作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為推進安徽民主法治建設作出應有貢獻。(記者 吳林紅 朱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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