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維民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們的基本國策,也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法治社會追求的是權利公正、機會公正、規則公正、程序公正,而能不能實現這諸多公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司法公正。
關於司法公正,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講了一段既精辟又發人深思的話。他說:“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定就難以保障。因此,全會決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
在現實生活中,司法公正,是人民群眾感知依法治國的一把尺子。司法公正與否,不僅影響人民群眾對法治中國建設的信心、對黨風政風的評判,更關系到依法治國總目標的實現。隻有司法公正,樹立法律權威,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
當前,司法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於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實現公正司法的目標,明確了“保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突出了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回應了社會和公眾對於司法公正的高度關切,為更好實現司法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
為了實現司法公正,一方面,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目標的要求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健全司法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讓執法司法權在制度的籠子裡運行﹔另一方面,要努力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司法工作隊伍,這是確保司法公正的關鍵。隻有司法公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實現社會和諧、人民幸福、國家長治久安的目標。
(《黨支部書記》雜志授權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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