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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中共貴州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系列解讀之五

2014年11月19日13:12   來源:貴州日報

原標題: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對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作出了重要部署。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通過的《中共貴州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四個方面作出了具體安排。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應大力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使全省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為建設法治貴州提供重要前提和堅實基礎。

第一,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筑牢法治貴州建設的思想道德基礎。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法國思想家盧梭曾經說過,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其中蘊含著深刻的道理。針對我省部分社會成員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維權意識不強等問題,《意見》指出,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是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重要基礎。強調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汲取禮法相依、崇德重禮、正心修身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觀念,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加強領導干部法治教育,要求領導干部要帶頭修身立德,提高思想境界,加強道德修養。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意見》進而結合貴州實際,提出了開展“守法公民從我做起”,深化“明禮知恥?崇德向善”主題實踐活動,運用好貴陽孔學堂、全省道德講堂等載體,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規范,在城鄉社區廣泛開展案例普法和法治文藝活動。這些要求和部署,抓住了弘揚法治精神的要害,明確了培育法治意識的保障,找准了建設法治文化的載體,必將引導全省人民強化道德觀念和法治意識,將法律制度內化於心,推動形成崇法守信的社會風尚。

第二,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社會的重要特征就是法律成為社會的基本准則,整個社會按照法律規范運行。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是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加快法治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針對社會主體多樣化、社會利益差別化、社會矛盾復雜化的新格局,《意見》強調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著重在發揮社會規范、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基層組織等重要作用方面作出了具體安排。要求充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社團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總結推廣瓮安、銅仁、余慶等社會治理好的做法和經驗。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它們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化渠道,發揮社會組織對其成員的行為導引、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城鄉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引導農民群眾依法立約、以約治村,開展各行業、各單位依法治理工作。這些舉措既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又具有鮮明的貴州特色,對於多領域依法治理特別是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將發揮重要的推進作用。

第三,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讓廣大群眾感受到“法律在我身邊”。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省的必備要素。針對我省法律服務總量不足、結構不協調、布局不均衡,群眾“訴訟難”、“找律師難”等問題,《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省情、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保証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發展律師、公証等法律服務業,統籌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逐步建立城鄉社區法律服務工作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構建城鄉均等的法律援助工作體系。這些部署突出了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與法律服務的均等化,體現了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的精神,有利於讓人們普遍感知法律,必將促進全社會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贏得廣大群眾對依法治省的擁護和支持。

第四,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把群眾權益維護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有效維護群眾權益、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是新形勢下各級黨委、政府面臨的重要課題。推進依法治理,必須堅持依法維權、依法化解糾紛,推動形成運用法律手段、通過法律渠道、依照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和化解糾紛的社會氛圍。《意見》強調,要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引導和支持人民群眾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推進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完善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網絡,推進基層人民調解員制度建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同時,要深化平安貴州建設,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這些工作機制和體系上的安排,旨在構建和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的法律渠道,健全和完善矛盾糾紛化解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機制,將促使每個公民依法律按程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解決糾紛,推動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

(貴州省委政研室 省委改革辦 執筆:陳朝倫 李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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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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