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高舉社會主義法治旗幟,高舉憲法和法律旗幟,增強各族群眾法律意識﹔不管哪個民族、不管信仰何種宗教,都必須遵守法律,任何訴求和意願,都必須通過合法渠道表達和解決。
在自治區黨委舉辦的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領導干部專題學習班上,“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是與會領導干部熱議的話題。大家認為,寧夏作為民族地區,民族團結、宗教和順、社會穩定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線,必須以法治理念引領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創新,堅持把法治建設作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
寧夏有回族、滿族、蒙古族、壯族等47個少數民族,其中回族232.6萬人,佔寧夏總人口的35.6%,佔全國回族人口的五分之一﹔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這些特點,決定了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總體來看,當前我區民族宗教領域呈現和睦相處、和諧穩定、和順向上的好局面。”討論中,大家認為,自治區歷屆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民族宗教工作,注重法治建設,不斷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規體系,先后頒布實施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教育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關於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若干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活動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跨省區宗教活動管理的意見》等160多件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政策文件,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提供了依據,宗教事務管理方式也實現了主要依政策管理向主要依法管理的重大轉變,逐步走上了法治化軌道。
同時,我區牢牢把握“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要旨,堅決抵制非法傳教活動和境外宗教滲透活動,切實維護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雖然我區民族宗教事務法治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與新形勢、新情況不相適應的一些問題,諸如法律體系還不夠健全、執行力量薄弱、城市化和信息化進程加快給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帶來挑戰等。
面對這些問題,如何進一步以法治推進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創新,探索出具有寧夏特色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的新思路、新途徑,成為參加這次專題學習班領導干部思考的重點。
大家認為,民族宗教工作無小事,要妥善處理民族宗教領域矛盾糾紛,不回避、不擴大,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什麼問題就按什麼問題處理,不把個體之間的矛盾視為民族矛盾,不把其他性質的問題視為民族問題,一切依法辦事,嚴防矛盾交織轉化。
同心縣縣長馬洪海等基層領導干部建議,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基本常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廣大信教群眾和宗教界人士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律意識,增強在憲法、法律范圍內開展活動的意識,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糾紛。
寧夏伊斯蘭教協會會長楊發明等宗教界人士建議,加強宗教團體制度建設,引導宗教團體依法反映信教群眾合理訴求,做好信教群眾的教育引導工作,配合宗教部門實施教職人員的認定和備案,加強教職人員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真正發揮好宗教團體的橋梁紐帶作用。
自治區民委(宗教局)等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建議,各級民族宗教部門是宗教事務管理的行政主體,要深入研究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規律,找准以法治推動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創新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斷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理順民族宗教工作執法體制,規范執法行為,建立一支執法懂法、敬業奉獻的高素質執法隊伍,形成聯合執法的合力,提高宗教事務管理的科學化、法治化水平。(記者 吳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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