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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治建設歷程中的一件大事”

外媒熱議《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014年11月04日14:0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中國法治建設歷程中的一件大事”

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的正式公布,在國外媒體中引起了廣泛關注。外媒普遍認為,《決定》明確了中國“依法治國”的總體目標和指導思想,並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方案。

美媒:

《決定》是具有“標志性”大事

美國哥倫比亞全國廣播公司在其網站上的報道中指出,《決定》是中國法治建設歷程中具有“標志性”的大事。該報道關注到,自出任中共總書記以后,習近平就強調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並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廢除了勞改制度等。在今年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又將“依法治國”作為會議主題。

《決定》中有關依法防止腐敗、防止官員干預司法、探索設立跨區人民法院和檢察院、依法取証、解決問題靠法、建立及時糾錯機制和設立憲法日等內容,都受到美國媒體的普遍關注。美國輿論認為,《決定》明確了憲法的最高地位,設立“憲法日”有助於促進中國國民的法律意識的迅速提高,反映了中國改革司法體系和打擊腐敗的最新努力,進一步展示了中國推進國家治理方式現代化、提升法律權威的堅強決心。

報道還指出,推進“依法治國”對保証中國經濟的正常運行至關重要。中國當今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經濟增速減緩的背景下,各種商業糾紛難免會增加。同時,各種因征地、腐敗和污染等引起的社會矛盾也有所增加。推進“依法治國”,有利於更公平、公正地解決這些問題。正如習近平所強調的,“司法制度是保障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報道援引《決定》的相關內容說,中國將加快反腐立法,改進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體制﹔並在司法和行政權力的運行模式上進行探索。報道認為,中國在今后的一段時間裡還有可能出台進一步的改革實施細節。

韓媒:

反映了中國推進法治的意志

《決定》公布后,在近鄰韓國也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韓國日報》的報道稱,根據10月28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后人大代表和公務員在就職前,必須要對《憲法》進行公開宣誓。鑒於部分干部權力意識膨脹,此舉有助於預防這部分人的違法行為。《決定》同時要求黨員干部要做遵守國家法律的模范,同時黨紀的要求將比國法更加嚴格。

《韓國日報》的報道指出,此前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決定建立重要行政決定和司法判決“終身負責制”,這反映了中國領導層推進法治建設的強烈意志。

韓聯社的報道稱,由於10月28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司法改革的范疇大大超過此前專家的預期,這種鼓勵司法獨立、限制黨政機關干涉司法的做法受到法律界人士的高度歡迎。從決定的全文來看,未來中國的刑法、民法、行政法、軍隊相關法律等主要法律都有可能進行改革。

韓聯社注意到,從本次中國領導層提出的依法治國理念看,基本框架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即司法獨立、限制黨政機關權力和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司法獨立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引入黨政領導不當介入司法案件通報制度﹔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設立跨行政區域法院和檢察院制度﹔將法院和檢察的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與判決權和檢察權分離﹔改善和強化人民陪審員制度等。在限制黨政機關對司法介入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地方政府重大決定引入法律審查制和終身負責制﹔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的立法權﹔建立檢察機關的公益訴訟制度﹔為防止行政機關超越法律行政,建立行政機構的權限清單等。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方面,主要舉措包括:制定國家憲法日﹔公務員憲法宣誓制度﹔在中小學開設法制意識教育課程等。

《首爾經濟》的報道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長達17000字,其中包括多種司法改革措施如司法機關獨立及限制黨政機構權力等,特別是還將促進中國法治建設並實現中國國家治理結構的先進化,將進一步提高全國人大的立法功能。

《首爾經濟》認為,《決定》中出台了諸多司法機關獨立和強化外部監督的舉措,將進一步從根源上杜絕黨政干部介入司法的途徑。該媒體指出,尤為令人矚目的是,未來中國檢方很有可能被允許擁有公益訴訟權。目前,不少中國公民個人和企業對於國家機關的濫用權力和不作為提告,往往因為國家機構並非普通意義上的法律個體而被拒絕起訴。而一旦檢察院的公益訴訟職能得到強化,那麼依法行政的觀念必將在黨政領導干部中得到很大提升。

日媒:

《決定》描繪了“法治”藍圖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公布后,日本若干媒體也相繼進行了報道。

《日本經濟新聞》報道稱,《決定》確定了編纂民法典的方針,將單行民事法律融合在一部法典中,同時將制定關於經濟的基本法,進一步加快經濟市場化。該媒體的報道對《決定》給予了極為積極的評價,稱《決定》強調了“促進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明確依法調整宏觀經濟,強化完善市場管理監督,保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繼續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將擴大賄賂種類,強化反腐相關法律。

日本《每日新聞》的報道則認為,《決定》描繪了到2020年中國全面實施“法治”的藍圖。該媒體關注到,根據《決定》將增加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數,還將12月4日設為了憲法紀念日。(駐華盛頓記者陳小方 駐首爾記者王剛 駐東京記者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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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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