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市召開市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現場會,會議要求政府各工作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分工的修訂意見。副市長張延昆出席會議並講話。
據介紹,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理順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體制,厘清有關部門安全監管工作職責,日前,市政府在2004年下發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監管(管理)職責》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市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監管(管理)職責的通知》,對28個市政府工作部門共54項安全監管(管理)職責進行了完善和加強。對實際工作中存在監管空白或職責交叉,且未明確過具體分工的部分職責進行了明確和完善。
張延昆表示,市、區兩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政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是法律賦予的法定職責﹔要充分發揮部門的規劃引領、源頭防控、政策引導、專業指導、規范提升等主導作用﹔要建立健全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全力壓減各類事故。(記者 金可)
相關專題 |
· 地方要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