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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黃浦全程“陽光”推高效舊改

依法依規讓征收過程無法律瑕疵,今年5000戶目標提前完成

2014年10月22日09:00   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黃浦全程“陽光”推高效舊改

昨天凌晨,黃浦區外灘街道黨工委書記成秋艷還在一戶不願意簽約的居民家中勸說,此時一條短信傳來喜訊——從10月10日啟動正式簽約開始,軌交14號線豫園站地塊房屋拆遷“二次征詢”簽約率達到85%協議生效條件。此前一天,大量居民自發聚集到征收事務所門前,盯著電子顯示屏,期盼著地塊房屋征收快點生效。

軌交14號線豫園站地塊“二次征詢”成功,標志著黃浦今年舊改5000戶目標任務提前完成,這也是黃浦在探索依法依規征收,從征收第一步開始就將過程置於“陽光下”的成果。在黃浦區委書記周偉看來,“依法征收”是保障舊改高效、有持續、不留后遺症的最好途徑,因此今年黃浦區創新舊改方式:“統一政策口徑、統一管理模式、統一推進機制、統一資源配置”,所有信息全部公開透明,任何人都可查詢、可監督。

“四個統一”保障法律落地

軌交14號線豫園站地塊,共涉及198、199兩個街坊和200街坊部分區域,涉及居民近2000戶,是市屬重大建設工程配套項目。今年5月以超過97%的贊成率完成一輪征詢。第二輪征詢自10月10日啟動,僅用10天協議生效。

今年,黃浦區新啟動的舊改基地“啟動一個,生效一個”,除了豫園站地塊,尚賢坊、123街坊、132街坊北塊均在短時內生效。另有同福裡、申貝等6個項目實現收尾,其余列入收尾計劃的重點項目也在有序推進,其中3個項目簽約率已超過99%。

“這樣的速度從來沒有過。”黃浦區建交委主任陸進兵告訴記者,舊改進展快速得益於黃浦區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規則機制,根據征收新政的具體要求,細化了操作方法。比如在政策口徑方面,什麼樣的人群適用什麼樣的政策,過去幾個事務所操作“手勢”不一樣,容易引起攀比。現在,全區統一政策口徑,基本構建房屋征收補償安置“3+7+X”的總體框架。這個框架涵蓋了3類人群、7大基本補償要素以及特殊情況要素。“以前,工作人員開展工作主要是與居民討價還價,現在就是解釋和宣傳政策。”

人性化也不能有“隨意性”

“能不能錄音、攝像?”“你出面跟我們談,說的話有法律效應嗎?”“如果存在簽約前后政策不一致,前面的補不補?”黃浦區第五征收事務所董事長姜榮興一到新天地舊改基地的座談會現場,居民就拋來3個問題。姜榮興不由得感慨,現在居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在他看來居民法律意識強是件好事,政府依法行政、居民依法維權,大家在理性的基礎上達成一致。

有了規章制度,怎麼操作也是關鍵。黃浦區房管局局長洪繼樑說,舊改基地征詢前期,就做了大量調研、座談工作,征詢居民意見。“要有法治的思維,同樣還要有群眾觀點。”

征詢意見時,軌交14號線豫園站地塊不少居民提出意見:這幾年這裡的房屋維護、修繕較好,房子看上去不錯,不應該以“舊裡”來認定房屋性質,他們希望能認定為“新裡”。盡管在物業保留的房屋資料中,明確這裡是“舊裡”,但征收事務所和舊改指揮部還是找更有說服力的“証據”。他們找來建造房屋的原始資料,從中找出“舊裡”的相關証明,並請了權威的房屋認定機構現場檢測,最后認定確為“舊裡”。

123街坊和132街坊在方案征詢時,房源成了群眾最關注的問題,居民表示房源太少、太遠。后經多渠道籌措,房源方位由原來3處增加到9處。作為保留建筑的尚賢坊,征收時也遇到居民意見:“這裡是‘文物’,給居民的補償要更高一點。”最后工作人員在市政府的文件裡找到了相關條款,保留建筑在評估價基礎上可上浮5%。居民看到正式方案時,非常開心。

行政訴訟倒逼程序公正

對於二次征詢生效后還未簽約的居民,黃浦區依法依規操作不走樣,“確保所有程序都合法依規。”周偉說,征收最后進入司法程序,倒逼了整個過程完全公開透明,“讓征收過程沒有任何法律瑕疵,這是對我們的更高要求。”

來自黃浦區法院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黃浦區法院受理區域內行政訴訟案約400件,其中33件涉及征收行為,政府勝訴率98%以上。黃浦區法院法官王艷說,從這些案件裡可以看出,征收發生矛盾是很正常的,老百姓的期盼與實際獲得可能有落差,這種落差需要耐心化解。另一方面也看到,政府的行政行為更加規范化,過程中重証據、重程序的意識不斷加強。

黃浦區一起房屋征收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例入選最高院發布的十大拆遷典型案例。原告霍佩英是居住在順昌路的一位居民,提出因原來公房內經營公司,應該按照非居住房屋補償,征收方則認為它是居住房屋,雙方沒在期限內達成征收補償協議。最后房屋征收部門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強制執行。居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我們審查了雙方提交的証據,原承租公房的性質就是居住,沒有居改非的認定,原告經營公司的營業期限在征收啟動前就已經終止。所以原告要求按經營公司給予補償缺乏法律依據,法院駁回了訴請。”王艷說。最高法也提示了該案典型意義:對如何界定被征收房屋是否屬於居住房屋、進而適用不同補償標准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記者 徐敏 張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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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璐、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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