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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融合:“加法”如何變“乘法”

——訪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

譚 辛 陳 靜

2014年09月01日10:01   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媒體融合:“加法”如何變“乘法”

近日出台的《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對新形勢下如何推動媒體發展做了具體部署。這意味著,傳統主流媒體將迎來深刻變革。在這個過程中,隻有勇於以改革創新精神迎接變革,才能更好地傳播主流聲音,滿足信息需求——

8月中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為媒體融合發展指明了方向。

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融合發展這條路到底該怎麼走?傳統媒體如何在保持內容優勢的同時,利用新技術條件增強核心競爭力?帶著這些問題,《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移動互聯網專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

記者:您認為近期中央通過的《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有何重要意義?

陳金橋:《指導意見》的核心思路,是“要著力打造一批形態多樣、手段先進、具有競爭力的新型主流媒體,建成幾家擁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媒體集團,形成立體多樣、融合發展的現代傳播體系”,這是順應時勢、高屋建瓴的。

融合發展方向的明確,預示著未來傳媒格局的調整,從長遠來看,也能為民眾提供更高效、更實時、更接地氣的媒體內容。

記者:您如何看待新的技術條件下,受眾閱讀新聞習慣和獲取新聞方式上發生的變化?這對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融合提出了怎樣的新要求?

陳金橋:從統計來看,越是年輕、越是對新技術有興趣的人,接觸傳統媒體越少,接觸新興媒體越多。人們已經從紙質閱讀轉向電子屏幕閱讀,從深度閱讀轉向淺層閱讀,注意力分散化、時間碎片化是這個時代的明顯特點。此外,人們接觸的信息源也在增多,除了智能手機、電腦、智能電視,在地鐵、出租車和寫字樓裡也有移動傳媒。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融合,應拓展與用戶的接觸點,走向多屏幕、多場所,並考慮受眾不同的感官需求。未來,新聞資訊要多屏幕發布,並做到主動推送和被動點播相結合,對客戶需求進行精准定位。

記者:在新形勢下,傳統媒體應該如何更好地為受眾服務?

陳金橋:傳統媒體最大的優勢還是在內容,隻有內容豐富、專業、全面,才能真正具有公信力和影響力。但傳統媒體一定要看清自身在融合發展中的短板。我認為,傳統媒體的短板在於缺少技術、產品研發和市場營銷3支團隊。技術團隊負責讓內容數字化,通過不同平台快速傳遞到受眾﹔產品研發負責從前端挖掘數據,為內容生產提供受眾最關心的話題﹔營銷團隊則能讓受眾接觸並活躍使用傳統媒體的新媒體產品。

記者:推動媒體融合發展,要堅持先進技術為支撐,內容建設為根本,如何處理這兩者的關系?

陳金橋:傳統媒體要學會把“加法”作成“乘法”。在採用技術上,傳統媒體不是簡單的花錢買設備,而是要建立合理的選人、用人、育人的制度和激勵機制。傳統媒體不妨以一支由會策劃、懂架構人員組建的隊伍為核心,採用雲計算、資源虛擬化的服務外包和合作方式尋求技術革新。而在內容方面,需要在技術的支撐下,實現深度挖掘和加工,為差異化客戶進行精准生產和定制,一次採訪、多次加工,生產出呈現形式和角度均不同的新媒體產品。

記者:您有一個觀點,傳統媒體發展互聯產品,應當考慮以最少的投入來收獲最大的效益。這在融合發展中如何實現?

陳金橋:傳統媒體開發新媒體時,應當考慮以最少的投入來收獲最大的效益。效益不等同於利益,它還包括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

在媒體融合的過程中,傳統媒體一定要注意,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自己做,應該考慮吸納社會力量。比如,推動APP覆蓋,可以依靠傳統線下的廣告客戶和合作伙伴的力量﹔在商業模式上,媒體不妨向互聯網公司所設計的視頻、音樂付費產品學習產品開發模式和定價策略。

記者:您認為未來的媒體融合會呈現怎樣的發展模式,其可持續性發展將如何實現?

陳金橋:未來的趨勢是全媒體融合發展。全媒體平台將會包括兩種形式,即PGC(專業生產內容)和UGC(用戶生產內容)。UGC會是海量的,但PGC將更有深度、更權威。經營模式方面,目前媒體的經營模式停留在后向付費為主,即主要依靠廣告獲得收入﹔未來媒體經營模式將轉向前后向付費的平衡,來自訂閱收費的收入會增多。從未來的監管方向來看,監管部門對信息內容真實性和准確性的要求會進一步提高﹔對版權保護將進一步加強,實現對優質內容的合理保護,建立新媒體環境下信息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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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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