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鄧小平在新的歷史時期堅持和發展了毛澤東的積極防御的戰略方針,並賦予了其新的時代內容和新的軍事實踐意義
軍事戰略方針,是黨和國家總的軍事政策,歷來是武裝力量建設和運用的基本依據。在中國革命戰爭和鞏固、加強國防建設的斗爭中,以毛澤東為代表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汲取古今中外積極防御思想的精華,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積極防御的戰略思想和方針,成為毛澤東軍事戰略思想的主要內容,指導中國革命戰爭取得了勝利並有效地保衛了社會主義祖國。
新中國成立后,保衛社會主義祖國,做好反侵略戰爭,戰略方針問題提到了議事日程。毛澤東在1955年4月底召開的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明確說:中國的戰略方針是積極防御,絕不先發制人。根據毛澤東的指示,彭德懷在1956年3月召開的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進一步闡明我軍的戰略方針,他指出:我們所採取的戰略防御,必須是積極防御,而不是消極防御或單純防御。會議確定以積極防御作為國家和軍隊的戰略方針。
在新的歷史時期,鄧小平堅持和發展了毛澤東積極防御的戰略思想,強調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仍然是積極防御,並賦予“積極防御”這個戰略思想以新的時代內容和新的軍事實踐意義。鄧小平指出,要以國家利益為最高准則處理戰略指導問題,國家的主權和安全要始終放在第一位,從國家戰略利益出發,新時期的軍事斗爭必須實行戰略防御。1978年6月,他在一次談話指出,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永遠屬於第三世界,永遠不能稱霸。 鄧小平強調:我們的戰略始終是防御,二十年后也是戰略防御,……就是將來現代化了,也還是戰略防御。所以,我們的戰略不只是一個防御,防御中有進攻,是積極防御。我們要立足於以弱勝強,以劣勢裝備戰勝現代化裝備。
鄧小平強調的積極防御方針,是必須要適應客觀實際,具有靈活性,要把戰略態勢上的防御性同軍事指導上的積極性統一起來。他指出:“積極防御,也包括我們出去的,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嘛!所以我們的戰略問題不能太死。我們軍隊的好處就是活。”防御與進攻相統一,是積極防御戰略方針用於軍事指導上的基本要求。
鄧小平認為,實行積極防御應重視以威懾方式制止侵略戰爭,把和平時期遏制戰爭與戰爭時期贏得戰爭辯証統一起來,他說:戰略武器,威懾力量,嚇唬點人,決不能先打就是,但我有了就可以起作用。因為核武器你有我也有,也許大家都不敢用,這是一種制約力量。誰要毀滅我們,誰就要受到一點制約。威懾與制勝相統一,是積極防御戰略方針用於軍事指導上的又一個基本要求。
鄧小平認為,堅持積極防御的戰略方針,不應再把“誘敵深入”作為全局性的戰略指導。自毛澤東在1930年第一次反“圍剿”時提出“誘敵深入,積極防御”方針以后,這個方針在多次革命戰爭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並取得了成功。新中國成立后,我們仍然實行“誘敵深入,積極防御”的戰略方針。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軍一些有識之士沖破“兩個凡是”的禁錮,提出:“誘敵深入不是積極防御的必然戰略步驟”,認為戰爭初期的主要任務是抗住敵人的戰略突襲,制止敵人長驅直入,而不是“誘”。這一觀點得到鄧小平的贊同和肯定。1980年鄧小平明確指出:我贊成積極防御四個字。同年秋,在鄧小平領導下,中央軍委將“積極防御,誘敵深入”的戰略方針改為“積極防御”的戰略方針,不再將“誘敵深入”作為全局性戰略指導。這是鄧小平在新時期對毛澤東積極防御戰略方針的運用和發展,對未來反侵略戰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鄧小平不僅從總體上闡明和發展了積極防御的戰略思想,而且指出了有效地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我國海洋權益,保障國家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是我軍在新時期的軍事戰略任務,同時還確立了海軍、空軍等軍兵種戰略防御原則。他說:空軍、海軍都是以防御為主。關於海上軍事力量的運用,鄧小平提出了近海防御的戰略原則,他說:我們的戰略是近海作戰。我們不像霸權主義那樣到處伸手。我們建設海軍基本上是防御,面臨霸權主義強大的海軍,沒有適當的力量也不行。關於空中力量使用,鄧小平提出了掌握制空權的戰略原則,他指出:將來打起仗來,沒有空軍是不行,沒有制空權是不行的。陸軍需要空軍掩護、支援,海軍沒有空軍掩護也不行。首先要有強大的空軍,要取得制空權。
鄧小平對毛澤東積極防御戰略思想的創造性運用和發展,進一步確立了積極防御戰略方針在我國新時期軍事斗爭領域的指導地位,奠定了新時期黨和國家軍事政策的理論基礎。積極防御戰略方針是鄧小平新時期軍事戰略思想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