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宗平
今天,瓊海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原局長王國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
被告人王國升,原系海南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副調研員兼省征地辦公室主任,曾任瓊海市招商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因涉嫌受賄罪,於2013年9月18日被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07年期間,被告人王國升利用擔任瓊海市招商局局長、國土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屈某等19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屈某等19人錢款共計3524萬余元人民幣,其中既遂1855萬余元,未遂1669萬余元,另外獲取違法所得469萬余元。2007年9月,王國升在擔任瓊海市國土局局長期間,收受某公司負責人朱某200萬元賄賂款后,濫用職權,違法審批延長土地使用年限,致使國家遭受經濟損失302.02萬元。
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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