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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太空游”又來了?

林 培

2014年07月04日11:24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南京“太空游”又來了?

昨早8點左右,《南京一家旅行社推出“太空游”》的消息,迅速佔據全國各大網絡的頭條。

“南京真是高大上!”在網友一片點贊聲中,上午9點,記者以咨詢者身份,撥通南京這家旅行社副總電話。剛取得“太空游”代理權的他興奮地介紹,產品分兩檔:一種報價60萬元,飛行高度61公裡,飛行時間約45分鐘﹔另一種報價135萬元,飛行高度103公裡,時間約1小時。“這是私人太空旅行首次進入中國市場。”他強調。

“代理荷蘭太空探險公司SXC的該產品,有無授權?能否看到証書?”記者問。“當然。至於看代理証,要請示。”他讓記者“下午聯系”。

為誰代理、“代理証”在哪?

下午3點,記者再詢該副總,他讓記者直接聯系一位女業務員,說她“手中有電子版授權代理証”。記者請求該小姐將“代理証”網上傳真,她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但“可電話中讀讀”——“茲委托為中國地區總代理。時間從2014年1月1日到12月30日”。落款為,荷蘭環宇太空探險公司香港分部。“沒公章、沒時間,有個藍戳子。”她在電話那頭說。

“委托誰為中國地區總代理?你們還是別人?”記者追問。“是我們上家公司,具體名字不能說。”她為難地告知。記者提出上門查看這份授權原件,她請示后說“來吧”。

下午4點,記者如約來到位於奧體的該旅行社。接待記者的正是上午通話的那位副總。沒曾想,他見面就否認有“任何書面代理証,隻有口頭協議”。就在記者詫異間,同意記者“上門看電子版”那位小姐推門而入,三人面面相覷后,她與記者共同証實有“電子版代理証”一說。“但不方便提供。”隻1個小時,對方就變卦了。

“情況是這樣。”半晌,該副總對記者說,荷蘭環宇太空探險的香港分部,的確給我們上家公司——“探索旅行”有授權,代理電子版也轉給了我們。“但我們同荷蘭公司沒直接關系,只是‘探索旅行’的分銷商。”分銷協議已經草擬,正在修改中。“沒曾想,正式協議簽訂前,媒體提前曝光了。”他一臉無辜地責怪媒體“炒作”此事,包括他接受採訪時所說的話。

“你們到底為荷蘭公司還是‘探索旅行’代理太空游?”記者忍不住發問。“為荷蘭。合同直接與荷蘭簽、錢直接打給荷蘭公司,我們不截留。”他們的表白顯然顧此失彼、自相矛盾。

誰是中國“太空游”正宗代理?

中國宇航學會顧問、田如森研究員昨天接受本報採訪時說,這些年,荷蘭環宇太空探險公司一直推廣太空游項目。這家原本獨立的代理商,於今年6月30日和美國加州航空公司(XCOR)合體,成為了一家公司(SPACE XCOR),繼續進行商業性太空游銷售。

目前,該公司在全球有三個地區性分公司,分別為美國代理部、亞洲代理部以及世界其他地區代理部。記者隨后在其官網上看到,亞洲代理部在中國的代理機構隻有唯一的香港環宇太空亞洲(SXC Asia),此外別無分部。

稍后,記者電郵該公司香港分部,詢問“誰是大陸代理商?”但直到發稿時也未見回復。

巧的是,昨天傍晚,記者在聯系南京該旅行社“上家公司”——探索旅行上海分部時,接電話的朱先生意外透露,該部是香港環宇太空在大陸的獨家代理商,已接受兩名上海“土豪”報名。而南京該旅行社只是他們“尚未授權的下線而已”,並答應“明早傳香港代理証來”。

互相攻訐揭短,兩地爭搶“太空游代理權”的亂象,足以讓人對源頭代理權的正規合法性擔憂。至於誰是“正宗代理商”,似乎顯得並不重要。

是“高空行”還是“太空游”?

“嚴格講,南京旅行社的廣告隻能算高空飛行。”中國宇航學會主辦的《太空探索》雜志編輯薛滔昨天對記者說,學界傾向於以大氣層作為航天與航空的界限,離地面100∼110公裡,一般視為外層空間的最低界限。旅游廣告稱,飛行高度61公裡,隻比普通飛機高出50公裡,怎麼能算太空游?即使達到103公裡,也隻能算亞軌道飛行,頂多屬太空邊緣游。

離地面300到3萬公裡的空間,才是真正的太空。他說,100公裡左右高度的飛行,通常用於太空測驗、火箭測試等,很少用於旅游開發。“因為達不到真正意義上的航天體驗,若以此為旅游噱頭,不就是騙人騙錢嗎?”他直言不諱地說,目前國內所謂“太空游”,大多是利用人們太空知識“短板”而進行的商業炒作,不靠譜。

記者昨天在淘寶網上也發現出售太空游的廣告,稱也是跟荷蘭該公司合作的項目,“首期飛行給中國預留6個名額,最早2015年即可乘坐美國加州航空公司的‘山貓號’飛船上太空”。隨后,記者登陸美國加州該航空公司官網,看到的仍是1年前的飛船模型照片。這“山貓”何時下山、上天,仍是個謎。

“記得去年8月,荷蘭這家公司就在南京折騰過一陣子,說《135萬元太空游下月來江蘇了》,后來不了了之。”田如森說,現在廣告又來了,我再重復一次當年接受貴報採訪時說的話——太空旅游的技術和安全保障都沒問題,關鍵看帶你上天的公司靠不靠譜。開發太空游的都是海外公司,良莠不齊,信息也不對稱,國內游客難以明辨真偽,因此,要理性對待,別在地上就飄飄若仙“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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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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