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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詳盡細致

上海出台市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兩會”定額660元

張駿

2014年04月18日08:54   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詳盡細致

  制圖:趙亮

  記者昨天從“中國上海”網獲悉,上海近日出台《上海市市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對各類會議的會期、規模及經費使用等作出詳細規定。《辦法》還明確,違反規定的將由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理。

  該《辦法》適用范圍包括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市委和市工商聯。《辦法》同時將會議劃分為一、二、三、四類。一類會議包括市黨代會,市“兩會”,市級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市委和市工商聯代表大會等依據黨章、法律法規、章程和其他有關規定定期舉行的會議﹔二類會議是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名義召開的,要求下屬區縣或職能部門負責人、代表委員、區縣級黨派團體負責人參加的會議﹔三類會議由各市級機關召開的,要求相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性會議﹔四類會議是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辦法》規定,各市級機關召開會議應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加強和規范會議費管理。會議費預算要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得突破。會議費應納入部門預算,並單獨列示。各市級機關應嚴格控制會議會期。其中提到一類、二類會議會期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三類、四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會議報到和疏散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天。同時,會議規模也要嚴格控制。一類會議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二類會議規模根據會議性質和主要內容確定,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三類、四類會議參會人員視內容而定,全市性會議一般不得超過300人,其他業務性會議一般不得超過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的10%以內。各市級機關召開會議應充分運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傳達、布置類會議優先採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方式召開。

  會議費開支實行分類管理。一類會議綜合定額標准(每人每天)不超過660元,其中住宿費400元、伙食費150元、其他費用110元,各項費用之間可調劑使用。二類會議(每人每天)不超過550元,三、四類會議(每人每天)不超過450元。

  《辦法》還規定,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區縣轉嫁或攤派。各市級機關會議費支付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結算。《辦法》還明確了公示制度。各市級機關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

  《辦法》還明確,各市級機關應嚴格執行會議住宿標准,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工作會議會場一律不專門擺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記者 張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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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雷、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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