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5日從省法院獲悉,自年初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以來,全省各級法院積極行動,截至3月中旬,共執結涉民生案件1157件,執行率達到41.17%,執行到位標的額達7449.25萬元,執行標的到位率達26.28%,營造了打擊譴責惡意逃債的氛圍,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部署,今年初活動開展后,省法院召開黨組會議進行專項研究,制定下發活動實施方案,同時向省委匯報活動情況,接受黨委的領導和支持,各級法院均成立了精干高效的活動領導組,周密安排部署,確保了領導有力、決策果斷。
全省各級法院在專項活動中,注意把握案件特點,因案施策,抓住節日前后的有利時機,加大執行力度。晉中市中院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協調配合,加大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及暴力抗拒執行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對具體實行妨礙的人員和單位,充分利用罰款、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各種手段予以懲治,提高案件執行效率,堅決依法制裁規避執行的行為。運城市鹽湖區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市區廣場的電視屏幕向全社會予以公布,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依法對“老賴”實施信用懲戒。
部分法院還與人社等部門多方協作,將專項活動與解決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追討農民工工資等活動結合,合力加快推進集中執行活動見實效。
針對被執行人確無能力履行給付義務、無法執行到位,申請執行的當事人又特別困難的情況,各級法院積極與民政部門、申請人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溝通聯系,通過申請財政撥款、社會組織捐助等途徑多方籌措執行救助資金,積極開展救助工作。據統計,在專項行動期間,全省法院將200余人次納入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120余萬元。其中,大同市兩級法院執結40余案,司法救助10人,發放救助金額達35萬余元,實實在在為生活確有困難的申請人解決了燃眉之急。
省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法院通過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對心存僥幸的“老賴”形成了較大的心理壓力,促使被執行人及時履行還債義務,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記者 郭建軍 通訊員 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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