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躍峰
2014年04月02日08:5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3月30日,海南省農業廳網站公布消息:在對南繁農業轉基因作物執法檢查中,發現13家單位的15個樣品呈轉基因陽性。消息公布后,有媒體和網友質疑,去年12月組織的執法檢查,為何時隔3個月才公布消息?所謂的科研試驗田是否合法?如何進一步加強監管?記者就此採訪了海南省農業廳和有關專家,獲悉違法轉基因試驗材料已銷毀,未發現農業轉基因生物污染。
為何時隔3個月公布消息
■從執法取樣到檢測、立案、事實調查確認等,有一整套程序
4月1日,記者到海南省農業廳採訪,得到的解釋是:為了杜絕違規執法,執法檢查過程必須做到程序合法規范、檢測結果准確、事實認定清楚、處罰依據明確。執法檢查程序包括取樣、封存樣品、檢測樣品、出具檢測報告(委托具有國家認定資質檢測機構)、檢測結果確認、立案、送達確認、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復議等,整個程序辦結后方能結案。2013年12月23日至27日為抽取樣品時間,之后還要按照規程履行檢測之后的各項程序,包括檢測、立案、第三方檢測、事實調查確認以及行政處罰、復議等環節,目前執法檢查活動尚未完結。
據介紹,海南省農業廳在三亞、陵水、樂東開展南繁農業轉基因作物執法檢查,共抽查、檢測作物樣品107個,檢測結果顯示,13家單位的15個樣品呈轉基因陽性,均為科研試驗田塊。其中玉米12個,棉花3個,主要分布在三亞市南濱農場、師部農場和樂東九所鎮個別田塊。其中,7家單位的9個試驗作物已在屬地農業執法人員監督下依法銷毀,妥善處理,進行處罰。4月1日下午,海南省農業廳又與3家涉嫌違法單位履行了確認程序,並對違法試驗材料就地進行銷毀。其余涉嫌樣品在進一步檢驗檢測核實中。
海南省農業廳負責人說,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海南省農業廳負責開展南繁轉基因生物安全執法檢查,執法檢查結束后,將檢查處理結果報農業部和海南省政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沒有授權地方農業部門發布轉基因執法中的信息。3月30日發布的相關信息,主要是針對媒體關注,主動通報執法檢查中的有關情況,以消除誤解和猜測。
“執法檢查從每一個品種取葉子化驗,取樣多,檢驗時間肯定較長。”三亞一家農業科研公司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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