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炬煒
總后勤部日前頒發《軍隊房地產轉讓與工程建設項目同步報批管理辦法》,要求規范軍隊房地產轉讓行為,加強房地產轉讓收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設規模和建設標准,確保軍隊房地產資源和軍費投入統籌用於部隊工程建設。
據介紹,《辦法》共18條,主要強調了以下原則:
房地產轉讓必須嚴格控制、轉讓收入必須統籌使用。要求房地產轉讓必須以建設需求為牽引,並按照房地產資源整合規劃有計劃地轉讓。轉讓收入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轉讓收入優先保障轉讓單位遷建、還建需要,可以跨建制單位調劑,加大轉讓收入統籌使用力度。
房地產轉讓與工程建設必須有機銜接、深度融合。通過明確同步報批的內容、程序和方法,兼顧了程序規范和運行效率,促進了軍隊房地產轉讓和工程建設兩項業務的有機銜接和協調融合。
審批程序必須公開透明、有效監督。通過規范同步編報、聯合審查、會簽報批的運行程序,建立起軍隊房地產轉讓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管理機制,實現科學決策、依法決策並有效預防腐敗。
工程建設必須標准嚴格、程序規范。要求使用房地產轉讓收入的建設單位必須依據批准的立項文件、房地產轉讓協議、部隊的任務編制和建設標准,編制工程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設計任務書批准后,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納入工程建設計劃后組織建設,不得超規模、超標准。
《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房地產轉讓與工程建設項目同步報批管理,以及軍隊房地產轉讓收入用於國防工程建設項目的同步報批管理,參照《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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