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委,各區、縣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各總公司,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近期,本市連續出現多次霧霾天氣,影響到廣大市民身體健康。為有效應對春節期間可能出現的重污染天氣,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2014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春節期間,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於密切聯系群眾、改進工作作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嚴禁用公款購買煙花爆竹或組織燃放,紀檢監察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
二、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3〕34號)有關要求,做好春節期間應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准備工作,強化應急預案職責的落實。在本市發布空氣重污染橙色、紅色預警時,嚴格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規定。
三、春節期間,全市黨員、干部要帶頭並引導親屬不放、少放煙花爆竹﹔市有關部門要提前做好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造成的污染和對廣大市民身體健康帶來的危害,呼吁廣大市民少放、不放煙花爆竹。
四、各有關部門要對違法運輸、存儲、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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