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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

貧困縣考核不再GDP至上

精准扶貧“瞄准”最貧困人群 扶貧資金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縣

2014年01月26日08:51   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貧困縣考核不再GDP至上

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涇源縣興盛鄉新旗村,當地村民帶著孩子從村裡新建的小道上走過(2013年8月22日攝)。

從2013年開始,地處寧夏西海固地區的涇源縣開展了以整鄉推進為核心內容的扶貧開發新模式,民生進一步改善。新華社記者 彭昭之攝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

《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扶貧開發的6個工作機制,包括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建立精准扶貧工作機制、健全干部駐村幫扶機制、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完善金融服務機制、創新社會參與機制。《意見》同時提出組織實施村級道路暢通、飲水安全等10項扶貧開發重點工作。

有關專家認為,此次《意見》有“三大看點”引人注目。一是貧困縣考核不再GDP至上。《意見》明確提出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由主要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轉變﹔二是精准扶貧機制“瞄准”最貧困人群。《意見》提出,國家制定統一的扶貧對象識別辦法,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三是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縣。《意見》提出,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切實使資金直接用於扶貧對象。簡化資金撥付流程,項目審批權限原則上下放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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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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