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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超生領748萬“最貴罰單”

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局解讀罰款依據

2014年01月10日09:07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張藝謀超生領748萬“最貴罰單”

  昨日,無錫市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向陳婷、張藝謀夫婦寄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決定書認定:陳婷、張藝謀非婚生育3個孩子,依法對陳婷、張藝謀征收計劃外生育費及社會撫養費共計7487854元。

  748萬元是怎麼算出來的?

  罰單一出,很快就有人調侃,說這是一張“748(氣死爸)”的罰單。“史上最貴超生罰款單”引發各方熱議。700多萬,對於罰款的額度,既有人驚呼“罰這麼多”,也有感嘆“罰這麼少”。

  748.78余萬元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濱湖區計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數字是按照每個孩子出生的前一年的張藝謀的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法律法規的公式折算出來的。

  他們2001年生的第一個孩子,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和實施細則,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度夫妻雙方收入之和的3倍征收計劃外生育費。2000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為2760元,低於當年無錫市職工年平均工資11988元,夫妻雙方各自按后者的3倍征繳,11988元×6=71928元。

  對2004年出生的第二個孩子,根據國家和江蘇省的相關法規,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度的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會撫養費。2003年無錫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47元,則夫妻雙方按11647元×10=116470元征收社會撫養費。

  另外,因違法生育情形嚴重,除按照規定繳納基本部分的社會撫養費外,對其實際收入超出人均收入部分,按2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具體計算為:(2003年張藝謀實際收入1062760元—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1647元)×2=2102226元﹔再加上基本部分116470元,當年總計征收社會撫養費2218696元。

  對2006年出生的第三個孩子,根據規定,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度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社會撫養費。2005年無錫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05元,則夫妻雙方按16005元×12=192060元征收社會撫養費﹔另外,超出部分具體計算為:(2005年張藝謀實際收入2518590元-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6005元)×2=5005170元。加上基本部分,當年總計征收社會撫養費5197230元。

  三年的總數加起來,總共748萬多元,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局稱,這筆錢上繳國庫后,由地方政府連同其他財政收入一起,統籌用於本地區各類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

  張藝謀2000年收入隻有2760元?

  陳婷戶籍在無錫市濱湖區,但長期不在無錫生活,屬於無錫市流動人口中的“流出人口”,張藝謀及幾個孩子長期不在無錫生活,調查處理張藝謀超生,頗多周折,難度不小。2013年11月底,陳婷、張藝謀的代理人來到無錫,表示願意接受調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濱湖區計生局先后組成9個調查組,趕赴北京、廣西、四川等多地實地調查取証。

  三個孩子出生前一年度,即2000年、2003年、2005年陳婷、張藝謀的個人收入,是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基礎,這是調查的重點。調查最終認定:2000年,陳婷無收入,張藝謀收入為2760元﹔2003年,陳婷無收入,張藝謀收入為1062760元﹔2005年,陳婷無收入,張藝謀收入為2518590元。兩人在涉案三個年度的個人收入總計為358.41萬余元。

  對於張藝謀的收入,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2000年全年的收入隻有2760元。面對質疑,張藝謀回應稱,這的確是他當年的真實收入。“電影導演的收入並不固定,有大年、有小年。對我來說,我常用一年多的時間磨一個劇本,在此期間,還要請好多人來寫、來討論,有時候還要倒貼錢。”

  濱湖區計生局人士表示,陳婷、張藝謀對三個年度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真實性作出了書面承諾。如今后發現當事人在涉案年度有新的收入証據,他們將依法撤銷原《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重新作出征收決定。

  三個孩子是怎麼“偷生”出來的?

  25歲的南京女孩李若曦,說她不是張藝謀的粉絲,但覺得“罰得太重了”。但更多的人覺得對於張藝謀的處罰合理合法。網友“行走於蒼茫大地”表示,“張藝謀這次罰款執行了,如果下一次誰還出現此問題,張藝謀就是一個標杆,誰再敢輕視法律,輿論會很強烈反彈的。”

  昨日張藝謀超生罰單成為網絡上的熱點,很多人調侃:“張導,你是刷卡呢還是付現?”更有人追問:為什麼超生竟然這麼長時間之后,才被發覺?

  經查,陳婷、張藝謀生這3個孩子時,兩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都沒有准生証,都屬非婚生育。

  張藝謀能接二連三地順利超生,並非名人特權,而是制度漏洞。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在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的今天,要管住大量的無固定單位和住處流動人口的生育,越來越力不從心,不少地方二胎“准生証”名存實亡。

  “所謂‘計劃生育’就是有計劃地生孩子。”據南京市人口計生委有關人士介紹,過去夫妻如果生孩子,必須憑身份証、戶口簿、結婚証向女方所在的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申領《一孩生育証》。但近年來計劃生育政策有所改變,生第一個孩子不用申領准生証了,只是要求生二胎,必須到計生部門申領“准生証”。

  “不過二胎准生証,對有固定工作崗位的婦女有約束力,但對沒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人,其約束力大打折扣,她們懷了孩子,往往只是在快出生時才直接去醫院生產。”南京市計生委有關人士說。張藝謀經常行蹤不定,陳婷長期無業,平時很難監管到。

  “隻要來了孕婦我們就得給接生,醫院沒有責任核對他們是否是合法生育。”南京市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說,孕婦到了醫院了,將她們拒之門外,對於醫生來說是失職和違法行為,至於孕婦生下孩子后,應受到什麼處罰那是計生部門的職責。(記者 江錫民 仲崇山 顧星欣 陳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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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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