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續發
實行“先照后証”、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企業名稱核准條件……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海南省企業登記制度改革十六條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出16項改革舉措,激發企業活力,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據悉,《意見》的出台,是我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為我省重點企業項目落地、中小微企業發展、農民增收和大學生就業等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
《意見》實行“先照后証”,即創業者隻要到工商部門領取一個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要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再向主管部門申請。《意見》還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企業名稱核准條件,放寬住所的登記,建立公司秘書制度,放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實行形式審查原則,進一步下放企業登記權限,下放部分非公司市場主體登記權限,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制度。
《意見》規定,個體工商戶驗照改為備案制,構建全省統一的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平台,縮短辦事時限,提供網上年報和網上登記服務,開放網上市場主體信息查詢服務,推行內資企業設立聯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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