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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惠州試行縣區黨政正職“五不直管”

2013年12月09日09:27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惠州試行縣區黨政正職“五不直管”

在重大人事任免和事項決策上,縣(區)“一把手”直接“拍板”,這一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決策形式,在惠州將得以改變。惠州市近日出台《關於加強縣(區)黨政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指導意見》),明文規定縣(區)黨政正職“五不直管”,不直接分管組織人事、財務、資源處置、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分解制約權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惠州市委書記陳奕威表示,制定實施《指導意見》,就是惠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的具體舉措。惠州將以規范縣級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為試點,在實踐中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為惠州盡快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提供政治紀律保障。

“‘五不直管’對應的內容都是老百姓最為關心關注的領域,我們要把老百姓最關心關注的權力運行規范起來。”惠州市紀委是《指導意見》的牽頭制定部門。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鬆表示,規定縣(區)正職“五不直管”在全省尚屬創新之舉,意在規范權力運行,保護干部,也是為了讓來源於人民的權力真正用之於人民,並接受群眾監督。

“五不直管”分解“一把手”權責

《指導意見》提到,惠州將實行縣(區)黨政正職“五不直管”,不直接分管組織人事、財務、資源處置、行政審批及行政執法。

其中,用人方面,縣(區)黨政正職不得指定具體人選和選拔范圍。用財方面,大額資金安排使用,必須經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資源處置方面,公共資源交易必須統一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公開進行。行政審批方面,重要行政審批事項,須經縣(區)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行政執法方面,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須經縣(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根據這幾年辦案經驗看,縣級領導干部的權力尋租空間太大。由於‘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等原因,其成為當前監督工作的‘盲點’和‘真空’。”《指導意見》起草組表示,惠州市紀委在充分調研論証后,找准縣(區)“一把手”權力運行監督中的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提出試行舉措,力求分解制約“一把手”權力,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隻有真正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地方機構運行才能高效,領導干部才能安全,干群關系才能好。”

“五不直管”並非向“一把手”奪權

針對縣(區)黨政正職“五不直管”,一些領導干部私下認為這是在向“一把手”“奪權”,對改革新舉措的實行不免帶有抵觸情緒。

參與《指導意見》起草的市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指導意見》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縣(區)領導干部對“五不直管”並不認同,認為縣(區)主官連重要的人事決策都管不了,無法體現黨政主官“主持全縣(區)全面工作”的職責定位。

“這一理解有偏差。實行‘五不直管’,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縣(區)黨政正職的自由裁量權,但‘不直管’不是‘不管’,‘五不直管’絕不是向‘一把手’奪權。”作為《指導意見》起草組成員,惠州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吳素青介紹,實行黨政正職‘五不直管’,既是“分權”,也是“分責”,更是“分險”,減少權力風險,防控廉政風險,以達到強化監督、預防腐敗、保護干部的目的。

據介紹,黨政正職“五不直管”並非惠州首創,重慶南川、山東曲阜等地已有實行該舉措,但相比之下,惠州“五不直管”的規定更為細化具體。例如用人問題上,惠州明確規定縣(區)黨政正職不得指定具體人選和選拔范圍﹔就管財方面,要求黨政正職推動各級預決算、“三公”經費、重大民生支出等及時公開,公開接受民主監督等。

要求黨政干部公開職權目錄

要將權力真正關進制度籠子,首先要全面梳理“職權目錄”,並向公眾公開。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縣(區)黨政領導干部要公開職權目錄、職責權限以及職權行使流程,從而增強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惠州目前正在全面梳理縣(區)領導干部職權目錄和職權行使流程,待全面梳理出來,將利用黨務公開平台予以公開。

就如何加強監督,惠州還將落實“末位表態”制,在研究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時,縣(區)黨政正職不得對議題事先定調或作表態性發言﹔同時鼓勵實行“三重一大”事項票決制,嚴格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討論、末位表態、投票表決、如實記錄的程序進行。

與此同時,惠州還將加強對縣(區)黨政領導干部的巡視監督,對縣(區)領導干部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同時要求縣(區)黨政正職每年向市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德述廉並接受測評、詢問和質詢等。

“這一舉措具有一定合理性,惠州邁出了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又一步伐。”中山大學政務學院教授陳天祥表示,實行黨政正職“五不直管”后,一方面,將日常事務的決策權交給分管領導,可以提高班子其他成員的干事積極性,進而提高組織領導和行政管理效率﹔另一方面,黨政“一把手”可以從日常事務中“抽身出來”,更好地做好全局統籌工作,集中精力謀大事、干大事,同時又能以更獨立、更客觀的角色參與日常監督,保持觀點的客觀中立。(記者/鐘偉連 通訊員/劉君 惠紀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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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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