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忠實踐行執法為民宗旨,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期待,扎實推進公正廉潔執法,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特作如下承諾:
一、忠於職守,嚴格執法。充分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扎實推進平安法治建設,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加大社會治安巡防力度,提升社會面見警率、管事率和治安控制力﹔在依法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經濟犯罪、毒品犯罪的同時,更加注重打擊盜竊等多發性侵財以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網絡電信詐騙、集資詐騙等侵害民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嚴肅查處職務犯罪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等問題,嚴格在法定時間內依法受理、審理、執行案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加強婚姻家庭、鄰裡關系、損害賠償等民間矛盾以及醫患、勞資、交通事故、環境保護等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二、秉公辦案,公正執法。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統一法律適用尺度,防止和克服“同事不同處、同案不同判”的情況發生﹔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自覺抵御各種法外因素影響和干擾,切實防止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使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事實、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堅持証據裁判原則,嚴格法定証明標准,嚴守非法証據排除規則,規范適用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堅決防止冤假錯案發生﹔切實解決久押不決問題,認真做好現有案件清理工作,嚴防產生新的久押不決案件﹔扎實推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依法處理好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建立健全權責一體的執法辦案責任制,政法干警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三、言行規范,文明執法。恪守政法干警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嚴格落實在規范辦案場所辦案的制度,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訊問過程進行同步錄音或者錄像﹔進一步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嚴禁刑訊逼供、暴力取証、隱匿偽造証據和變相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執行強制措施,嚴禁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保障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全面推行說理式執法,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實現法、理、情有機統一。遵守執法儀表風紀規范,按照規定著裝或佩戴執法標志,持証上崗、亮証執法,舉止端庄、大方得體﹔接待群眾和當事人熱情主動、態度和藹、禮貌待人,切實維護執法相對人的人格尊嚴。
四、公開透明,陽光執法。全面深化審判、檢務、警務、獄務公開,依法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公安機關所有執法服務窗口依法向社會公開執法依據、辦理程序、收費標准、辦結期限、便民舉措,依法向當事人公開警情處理、受案情況、辦案進度、辦理結果等。檢察機關依法向社會和訴訟參與人公開舉報受理方式、案件受理、行賄檔案查詢等情況,積極推行刑事申訴案件公開聽証答復。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審判流程全程公開機制,實現案件的責任部門、承辦法官、開庭安排、庭審過程、審理期限、裁判結果等全面實質公開,加大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力度,建立訴訟當事人網絡查詢平台,方便群眾查詢案件審理信息。司法行政機關嚴格規范監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以及工種安排、日常考核等重點執法工作,嚴格規范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矯正工作﹔強化律師、公証、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等行業誠信建設,做到服務內容一次性告知或明示。健全執法監督機制,自覺接受人大、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完善特約審判監督員、人民監督員、警風警紀監督員制度,加強執法巡視和執法評議工作,確保執法權力規范運行。
五、便民利民,高效執法。公安機關優化戶政、特種行業、危險物品、交通、出入境、消防等服務管理措施,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效率,全省公安車輛管理所、出入境管理部門和戶籍窗口周一至周六正常辦理職責規定的各項業務,周日受理群眾急辦和預約事項﹔城市和縣級110報警服務台,24小時面向社會和群眾提供報警求助服務,加強與其他部門應急聯動,提高群眾報警求助處置能力。檢察機關對實名舉報職務犯罪的線索,1個月內聯系舉報人,3個月內予以答復。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工作日提前半小時到崗、中午安排專人值班,執行部門24小時受理當事人提供的被執行人和財產的線索。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構建“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代辦服務﹔公証處、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單位實行周六固定值班,對符合條件的公証文書出証時間由15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推動法律援助對象從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確保省內常住人口法律援助案件代理和辯護率達到萬分之八。依法對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實施司法救助,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專門辦理機制,健全農民工維權服務志願者網絡,確保困難弱勢群體得到平等司法保護。扎實推進法治惠民工程,每年興辦一批法治惠民實事。
六、嚴守紀律,廉潔執法。嚴格遵守政法干警相關禁令,嚴禁接受案(事)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利害關系人的吃請、財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插手工程項目或者經濟糾紛,嚴禁為違規違法經營活動提供保護,嚴禁借婚喪喜慶事宜聚斂錢財﹔嚴格執行政法各部門其他相關規定。對政法干警違法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凡反映政法干警紀律作風問題的實名舉報,認真組織調查核實,並在60日內予以答復。一經查實,依據黨紀政紀進行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上述承諾進行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省委政法委025-83393930(工作時間)、83395290(非工作時間),省法院025-83785013(工作時間)、83785104(非工作時間),省檢察院025-12309,省公安廳025-83030352(工作時間)、83526060(非工作時間),省國家安全廳025-86636881,省司法廳025-83591116(工作時間)、83591000(非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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