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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取消“吉O”公安專段號牌見成效

黃鷺

2013年11月14日07:40   來源:吉林日報

原標題:我省取消“吉O”公安專段號牌見成效

“幾個月來,路上再見不到‘吉O’號段的車了,這是我省反對‘四風’的一次亮劍,是一種親民的表現。”“以前總有一些挂著‘吉O’號段假牌照的車在路上違規行駛,現在‘吉O’號段取消了,帶動了交通秩序和社會風氣的好轉。”在長春街頭,接受採訪的過路群眾紛紛為省公安廳取消“吉O”專段號牌叫好。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省公安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以“釘釘子”精神立說立改,特別是從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取消“吉O”公安專段牌照,得到群眾廣泛好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498輛使用公安專段號牌的車輛辦理換發民用牌照,不再為政法機關公務用車單設民用號段,切實解決了群眾反映強烈的“特權車”、“霸王車”等突出問題,在樹立公安機關執法形象、構建和諧警民關系上取得新突破,進一步提升了群眾滿意度。

據介紹,換發公安專段車輛號牌工作共經歷了三個階段,首先,全省各市(州)、縣(市)公安局按照台賬對本轄區公安專斷號牌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認真摸排﹔然后,對應該核發民用牌照的,由交警車輛管理部門對申請換發民用牌照的車輛按流程制發民用車輛牌証,對符合換發警用號牌的車輛,按照警車標准制式進行噴漆后,發放警車牌証﹔最后,省公安廳組建檢查組開展路檢路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懸挂“吉O”號牌車輛,不僅要暫扣車輛牌証,還要對駕駛人按照懸挂假號牌進行處罰。

在完成換發牌証工作之后,省公安廳並未鬆懈,而是將其作為進一步規范警用車輛和政法機關公務用車的起點和契機。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政委高宏偉表示,公安專段號牌換發為警用車輛號牌的,將嚴格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管理,換發為普通民用號牌的,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全面完善落籍辦証手續,並與其他民用牌照一樣依法嚴格管理,不得享有任何特權,同時,各級公安機關的紀檢、督察部門定期進行檢查、督察,政法機關公務用車還要以地區為單位,向社會公布公務用車號牌,請廣大人民群眾對其進行監督。

在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一中隊中隊長鄭亮看來,取消公安專段號牌讓平時執法阻礙變少了,破除了在公安干警中滋生的特權思想,更是公安干警踐行群眾路線的具體表現,“這讓我們真正走入到群眾當中,也促進群眾能夠從心底認同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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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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