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8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四合一計劃”化解糾結
面對包括電子廢棄物在內各種垃圾隨意處置造成的嚴重后果,從民間到主管部門,島內各界進行了自省與反思。從1987年開始,台灣逐步建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的制度。台灣“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吳天基表示,“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讓台灣的垃圾處理問題找到了解決之道。
就電子廢棄物來說,這“四合一計劃”就是結合小區居民、回收商、地方政府及回收基金等四方面,實施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工作,通過回饋方式鼓勵全民參與。首先,小區居民必須將電子廢棄物與其他家庭垃圾分類,交給回收點、清潔隊、回收商處理。其次,回收商參考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公告的補貼費率,按照市場價格向居民、小區團體及清潔隊或傳統回收網絡收購電子廢棄物。第三,地方政府的清潔隊向居民收集電子廢棄物,變賣后所得按照一定比例返回給參與的居民及工作人員。第四,在回收基金方面,採取對民眾提供回收獎勵金,及對清除處理業者提供回收及處理補貼費的方式,提高回收率,確保廢家電的回收量。
台灣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說,很多人不知道回收電子廢棄物的錢是從哪裡來的,其實都是電子產品進口商和制造商繳交的資源回收費用。她說,1997年台灣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明令電子產品制造及輸入業者,必須依核定之費率百分之百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並成立資源回收基金。1998年7月,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納入政府預算,接受“立法院”直接監督,“環保署”則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管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為“環保署長”,委員則由官員、工商團體代表、學者專家等組成。
陳曼麗介紹說,自從業者繳交資源回收基金以來,目前每年約可收入65億—70億元新台幣,其中80%為“信托基金”,20%為“非營業基金”。而今,資源回收在台灣形成專業化的體系,不論任何人的資源回收物品透過清潔隊、小區、學校、社團回收,他們都會進入回收商的手中,再進入處理管道。處理業者經過稽核認証后,就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員會取得費用,一般而言,基金管理委員會每年都會支出45億—50億元新台幣的信托基金。
環保政策需與時俱進
“四合一計劃”集合了各方力量,將島內的資源回收工作做得風生水起,但面對近年來電子產品使用普及、淘汰速度加快的態勢,島內各界各司其職,將電子廢棄物最大限度地納入回收體系。
今年8月5日,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與島內好市多、大潤發、燦坤等11家通路業者簽署了一份“四機回收工作自律公約”。未來民眾購買冰箱、空調、電視機、洗衣機這4種電器時,業者應告知回收服務內容,免費提供同數量、地點的舊機回收服務,並開立三聯單給消費者、回執給環保局。業者需7天內上網登錄回收聯單。舊機則要在收受日起3個月內,交給合格回收業者或環保局清潔隊。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表示,業者如違規,可開罰6至3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與此同時,台灣的環保主管部門也針對電子廢棄物的新態勢,不斷增加資源回收品項目。針對廢舊手機,台灣“環保署”於2006年正式公告廢舊手機為清潔隊資源回收項目,2008年又增列手機充電器為清潔隊資源回收項目。2009年,台灣“環保署”與手機制造業者、電信業者及通訊門市等業者簽署“通訊產品回收合作備忘錄”,擴大提供回收渠道,免費回收民眾的廢手機及配件。幾年下來,島內的廢手機及配件的回收量逐漸提高,2012年的回收量約436噸,而2006年這個數字是110噸。不久前,台灣“環保署”正式發布公告,將平板電腦、外接硬盤納入應回收項目,制造、輸入業者應負回收、清除與處理責任,並自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陳曼麗表示,現行的制度有其不完美之處,希望有更宏觀進步的環保政策能提出來,讓台灣一直能跑在前面。(記者 吳亞明 王平)
《 人民日報 》( 2013年09月18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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