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6日08: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郵輪何時離港,取決於手續辦理情況
事件發生后,中國國家旅游局14日晚與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取得聯系,要求韓方盡快放行該郵輪,同時要求海航旅業集團繼續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游客人身安全。
記者從中國駐韓國大使館獲悉,郵輪被扣后,大使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並會同中國駐濟州總領館,積極與韓國外交部和濟州道政府等有關部門聯絡,推動韓方妥善處理糾紛,盡快放船。在得知國內將派包機來韓接滯留游客后,使館方面積極同韓國有關部門聯絡,推動韓方在最短時間內辦妥飛行許可等相關手續。
中國駐濟州總領館領事陳俊杰說,除了乘飛機回國的游客外,也有部分游客選擇隨郵輪回國。至於郵輪何時能離港,還將取決於法院16日相關手續的辦理情況。
郵輪被扣,緣起於兩家公司經濟糾紛
據了解,“海娜號”郵輪是我國內地首艘豪華郵輪,今年5月1日實現天津至韓國航線首航。一艘中國的郵輪為何被韓國地方法院扣留?
15日,沙鋼船務公司就“海娜號”郵輪在韓被扣一事發表聲明稱,沙鋼船務是因與海航集團的經濟糾紛而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申請的。
據沙鋼船務方面介紹,2008年8月6日,沙鋼船務(注冊在香港)與海航集團下屬公司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注冊在香港)簽訂了租船協議,即沙鋼船務出租一條海峽型輪給大新華公司,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了擔保函。該輪於2010年4月20日交船給大新華公司,但大新華公司於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
沙鋼方面表示,按照合同約定,產生債務糾紛時,適用於英國倫敦法院裁定。因此,沙鋼船務向英國倫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請。
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決大新華公司須支付沙鋼船務5837.57萬美元。同時,沙鋼船務向英國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的訴訟。
該聲明稱,目前大新華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團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責任。沙鋼船務為此多次同海航集團溝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擔保責任,但海航集團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無果的背景下,沙鋼船務在全球范圍內追索海航集團資產,並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濟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序於2013年9月13日,裁定扣押了“海娜號”郵輪。
海航方面表示,13日下午收到“海娜號”在濟州島被扣押的通知后,立即著手安排船舶解扣事宜,並於9月14日凌晨3點,將扣船通知要求的30億韓元(折合1688萬元人民幣)保証金支付到韓國當地律師賬戶,但由於適逢周末,保証金無法及時支付至濟州法院賬戶,郵輪無法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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