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8月29日電 (李源)《中共中央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日前發布。今天下午,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政治學教研室主任、教授肖立輝做客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圍繞“從黨內法規清理看黨的制度建設”主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點擊進入直播頁面
肖立輝在訪談中介紹,“黨內法規”是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也是一個在黨內政治生活中廣泛認同、經常使用的概念。在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第一次使用“黨內法規”這一概念的是毛澤東。1938年10月,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所作的政治報告中提出,鑒於張國燾嚴重地破壞紀律的行為,為了使黨內關系走上正規,除了重申四項政治紀律(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之外還需要制定較詳細的黨內法規,以統一各級領導機關的行動。
肖立輝指出,按照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以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規章制度的總稱。簡單來說,黨內法規主要是調整黨內關系,規范黨組織行為、保障黨員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