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君平 王有佳
2013年02月18日08:3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春節期間,團圓相聚的宴席必不可少,“食物相克”的說法,再次引起人們關注。在一些門戶網站上,涉及“食物相克”內容的文章、視頻時常可見﹔在當當網、卓越網等購物網站上,有關食物相克的書籍總共有百余種,均打著營養師的旗號。
“食物相克”現象在生活中普遍存在嗎?有沒有科學依據?不同食物搭配“不當”是否會影響營養吸收甚至導致中毒、死亡?人民日報“求証”欄目記者為此採訪多位營養學、醫學專家。
“食物相克”會致死嗎?
【回應】 沒有臨床報告,早在1935年就被人群試驗否定
田螺和蠶豆同食會腸絞痛、兔肉和芹菜同食會脫水……“食物相克”的說法,引發一部分人對飲食的擔憂。這種說法從何而來?
中國營養家學會名譽會長葛可佑說,“食物相克”的傳說由來已久,但僅是傳說,未見科學証據。
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主任醫師徐鳳芹介紹,“食物相克”論在中國民間流傳頗廣,早在1935年,南京就有民間傳說香蕉和芋頭混吃導致食物相克而中毒。這一年,營養學界泰斗、南京大學教授鄭集決定通過試驗來驗証“食物相克”導致疾病的說法。他搜集了民間傳說中的184對相克食物,從中選擇人們日常生活中同食機會較多的香蕉與芋頭,花生與黃瓜,蔥與蜜,烘青豆與飴糖,鱉與馬齒莧,蟹與杮,蟹與石榴,蟹與五加皮酒,蟹與荊芥,鯽魚與荊芥,鯽魚與甘草,牛肉與粟,及皮蛋與糖等14組食物,讓動物和人試吃,在食后的24小時內,所有被試動物及人的表情、行為、體溫、糞便顏色與次數等都正常,“食物相克”導致中毒的論調被推翻。2008年蘭州大學與哈爾濱醫科大學也做了類似試驗,受試者並無明顯不良反應。
北京中醫藥大學養生康復系主任林殷也指出,“食物相克”的說法毫無意義,既沒有臨床報告,也已被人群試驗所否定。
“在營養學上,沒有食物和食物的禁忌,隻有食物和疾病之間的禁忌。”北京朝陽醫院營養科營養師宋新認為,患有某種疾病,對某些食物要忌口,比如說患者血脂高,就不要吃高脂肪的食物。
“傳說‘羊肉忌西瓜,雞肉忌菊花,同食則中毒。’但這些食物在餐桌上常常同吃,也沒見誰中毒啊!”中國農業大學營養與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紅說。她認為,所謂“相克”的說法可分為兩類:一類與“降低營養吸收”或“造成某種營養素破壞”有關﹔另一類與中毒、生病等有關。前者幾乎沒有危害性,而后者因食用某些食物出現危害是有前提的。以蝦和維生素C同食為例,傳聞說會中毒,理由是蝦含有濃度很高的“五價砷化合物”,維生素C會把它轉化成劇毒的三價砷即砒霜,進而流傳起海鮮不能與含維生素C的食物同食的說法。而實際上,100—200毫克的砒霜才有致命危險,我國一般魚類砷含量標准是0.1毫克/公斤,也就是說,合格的水產即便吃10公斤,再加上足夠多的維生素C,也不會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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