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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經濟責任審計” (2)

□ 策 劃·薛萬博 □ 統 籌·李小平 □ 友情協助·黑龍江省審計廳
2011年04月13日10:2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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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種常見的經濟責任“病症”

  □ 本刊記者/薛萬博

  據省審計廳的有關同志介紹,從近幾年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來看,大多數領導干部執行財經紀律的意識在逐步增強,能夠較好地履行各項經濟責任,嚴於律己,依法行政,地方和部門亂收費、亂攤派、亂集資等現象基本得到遏制。

  記者從一份資料當中看到這樣一組數據:近五年來,我省各級審計機關以“推動、發展、規范、提高”為重點,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取得了良好效果——2006年到2010年10月,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共對7019名廳級以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違規問題金額219.3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63.1億元、損失浪費金額0.6億元﹔10名被審計領導干部涉嫌經濟問題金額993萬元﹔有關部門依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撤職降級2名被審計領導干部﹔45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46名其他人員因涉嫌違紀違規被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國家審計署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孫寶厚指出,從全國情況來看,各級審計機關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經常發現六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第一,在重大經濟決策方面,部分決策存在決策程序違規、決策失誤、決策執行不力、決策未能實現預期目標,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浪費、國有資產(資金、資源)流失等問題。

  有這樣兩組頗耐人尋味的數據——2005年國家審計署的報告稱,在十家央企原領導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共查出涉嫌經濟犯罪金額16億元,而由於決策失誤、管理不善等造成的損失則高達145億元﹔2005年年底,南方某省審計機關在對一項改造工程的跟蹤審計過程中為投資部門省下了5000多萬元工程造價款,審減率高達27%。

  第二,在財政財務管理方面,一些地區和單位存在財政預決算編報不真實、不完整,隱瞞轉移收入、擠佔挪用資金、虛增虛減利潤、偷逃國家稅收、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

  據業內人士介紹,一些單位由於經費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正常工作的運轉,經常用專項資金彌補經費虧空。主要表現在:一是專款不專用。資金撥到相關單位后,一些部門沒有按照“專款專用”的規定用在指定項目上,而是用於日常開支。不按計劃實施項目,擠佔挪用、隨意改變資金用途的現象比較突出。二是專項資金之間互相擠佔挪用。一些單位由於受項目資金的限制,經常出現“拆東牆補西牆”的情況。三是虛假報賬,即假發票、假項目。如有些單位通過報銷發票及發放補助的形式,將專項資金套出后用於其他方面開支。

  例如,在《國務院關於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披露了中央有關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擠佔挪用和轉移財政資金14.83億元﹔多報多領財政資金3668萬元。

  第三,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方面,一些地區和單位在產業結構調整、環境保護、土地保護等方面存在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不夠到位、效果不夠理想等問題。

  據《現代審計與會計》報道,2004年虎林市審計局在對首批六個糧食企業審計中發現,1990年至1999年末,中央委托地方代管和省代管國家專項儲備糧油,儲存費用補貼標准為120元/噸。自2000年1月起,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對儲備糧油的相關業務實行垂直管理,儲存費用補貼標准改為78元/噸。新老體制交替完成后,新的補貼標准未能及時傳達到糧庫,因而糧庫未按新的糧補政策執行。從2000年到2002年4月,在兩年多的時間裡仍按120元/噸的標准計提補貼,導致被審計的六個糧庫多提補貼合計1395萬元,佔應提取補貼的15%,多提的補貼則形成企業的“政策性虧損”。

  第四,在對下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管理和監督方面,部分單位存在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管理層級過多、對下屬單位管理不夠嚴格等問題。

  據安徽省審計廳官方網站披露,2007年3月,安徽省天長市審計局在對某單位負責人的離任審計過程中發現,該單位有職工近100人,任期內年均招待費僅2萬余元。針對這一反常現象,審計機關決定抽取其部分下屬單位進行延伸審計。在對其四個下屬單位抽查后發現,僅2006年一年,該單位轉移至所屬單位的基建、招待、辦公費用等支出就達近20萬元。

  安徽省天長市審計局2007年度共在八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實施向被審計對象的下屬單位延伸審計,被延伸單位26個,查出違規金額6.89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92.09萬元,移送案件兩起、涉案人員三人。

  第五,在風險管理方面,部分地區存在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預警和風險控制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一些企業存在主業不夠突出、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不足、國有資產未能實現保值增值等問題。

  據《關於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中科院、水利部等13個部門所屬的50個單位存在對外投資管理不嚴、轉制不規范、少計國有資產和權益等問題,涉及金額22.84億元。其中,五個部門所屬的39個單位在轉制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少計國有資產和權益20.12億元﹔四個部門所屬的七個單位出借資金、對外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潛在損失2.29億元﹔五個部門所屬的五個單位擅自處置、核銷或低價出售國有資產4300.05萬元。

  第六,在遵守廉政規定方面,個別領導干部存在以權謀私、失職瀆職、侵吞國有資產,以及超標准配備車輛、兼職取酬、參與集資分紅等違反廉政規定的問題。

  據湖北省審計廳官方網站披露,2010年湖北省巴東縣審計局在對該縣科技局原局長譚某屆中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及該局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存在亂收費、私設“小金庫”、違規處置國有資產等嚴重違紀問題﹔譚某利用職務便利,在建筑工程承包和資產處置過程中為個體建筑工程承包商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在代企業申報科技項目過程中收受賄賂﹔在日常生活中收受大額禮金、貪污公款等違法事實,涉案金額23.04萬元。譚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 年,並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他三人(縣科技局原班子成員二人、報賬員一人)也因貪污公款、收受賄賂,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上述六個方面,屬於比較有代表性的問題,並非問題的全部。據省審計廳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馬偉光介紹,他們在審計中發現,一些單位領導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仍有制定地方經濟政策存在的問題,財政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行政事業收費應繳未繳財政專戶、未執行收支“兩條線”、違規收費、漏提漏繳稅費、欠繳保險費、私存私放資金、未經批准自行處置固定資產等違反國家財經制度行為等方面的問題,也亟需各級領導干部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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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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