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的新考验新使命--十八大专题报道--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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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的新考验新使命

2012年11月10日14:48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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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民主集中制

党员的主体地位一再被重申。如何尊重其主体地位,保障其民主权利,防止党内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关键在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这个制度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是我们的根本制度。我们总有一天要找机会把这个问题表述清楚。”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认为,五年前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论述,坚持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已经指明了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和优先顺序,就是优先发展党内民主,优先发展基层民主,努力实现更多的竞争,更多的协商,更好的法治。

在何增科看来,发展党内民主,主要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包括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的决策机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等制度,其中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最为重要。

此外,“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等,都是发扬党内民主具有方向性的探索”,中央党校教授梁妍慧认为。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并明确提出了“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等要求。

辛鸣说,“坚持党内民主,就要党内都讲民主,都要讲好民主集中制。”

而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看,坚持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同样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之一。何增科认为,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努力实现党管干部与群众选干部的有机统一。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要消除用人问题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制度根源。

北京大学教授李成言说,“不能把民主当形式。不讲民主只讲集中,那就很容易少数人说了算,就会出问题。如何解决权力高度集中的问题,如何使权力分散制衡,如何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一个大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孙柏瑛表示,关键要有一种监督机制,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向谁负责的问题。

此前,这方面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比如,由中央纪委、中组部于2009年3月启动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其实质正是科学划分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权限,科学规范县委核心权力和对核心权力的有效监督,以促进权力运行的民主化、科学化。

中央组织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69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为规范县委权力运行尤其是县委书记职权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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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实习)、朱书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