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析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如何養成--十八大專題報道--人民網
人民網

十八大報告首提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

權威解析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如何養成

2012年11月14日10:52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 字號

如何樹立干部法治思維

記者:請您評價一下目前我國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建設,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

王敬波:經過“六五普法”等一系列的舉措,我國領導干部目前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法律規則意識的樹立還有待進一步發展的,比如目前存在的一些官本位的思想應該向民本位的思想轉變。

在“法治方式”的運用上,還需要公務人員的一些創新和智慧,用法治的方式去解決社會中比較疑難的問題。

記者:在歷次黨代會報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執政,您認為這個“法治”應如何理解?究竟什麼才是法治思維?

王敬波: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開。“法治思維”首先是一種法治理念,從思想上認識到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等對於中國的重要性。法治思維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的,一個平時沒有法治理念的公職人員、領導干部,遇到問題不可能突然形成法治思維。

其次是領導干部或者是公務人員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有一種法律規則的意識,堅持法律至上,堅持法律規則的運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等法治精神和原則。

此外,“法治思維”還表現為一種行為選擇,面臨多種問題的解決方式、手段時,領導干部能夠首先研判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治精神等。

記者:理論需要聯系實際。就今年上半年引發轟動的“烏坎事件”來說,事后有諸多評論認為正是后期地方政府在處理問題時良好的措施以及方法轉變,才使得這起備受關注的突發事件得以完善解決。您能具體分析一下在這起事件中體現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嗎?

王敬波:第一,發生社會矛盾,政府首先積極主動介入,不逃避,不推諉,勇於承擔責任,與公眾溝通﹔第二,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依據相關的法律分析公眾的訴求是否合法、合理﹔第三,對於合法的訴求就應該依法展開調查,在調查中公眾的參與很重要,確保調查的客觀、中立﹔第四,調查情況清楚后,行政決策或者決定採取和公眾民主協商的方式進行,吸納公眾的意見和建議,不能採納的應說明理由,避免行政專斷﹔第五,信息及時有效的公開,事件調查情況等相關信息通過發布公告的形式公之於眾,確保信息的權威和准確,避免虛假信息擴散,掌握信息主動權﹔第六,對於違法行為,不姑息,不放縱,應追究法律責任的依法進行,行政權力不干預司法行為﹔第七,依法維護村民自治的權利。

分享到:
(責編:楊麗娜(實習)、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