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习近平同志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他还强调,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这些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阐明了推进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和目标要求,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邓小平同志曾在总结“文革”教训的基础上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他总结新加坡等国家社会治理的经验,认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法律是制度的重要体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不懈追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这不仅意味着我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而且形成了一套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制度体系。中国的实践说明,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路,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但是也必须看到,相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来说,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制度还没有达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目前来看,制度和法律都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制度和法律的执行上、在领导干部和公民尊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上都还存在问题,影响着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推进依法治理,首先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增强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思想自觉,逐步培育起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坚定信仰,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依法治理的重要环节,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最期盼的是公正,最不满的是裁判不公。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一碗水端平”,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领域立法,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等工作,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我们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长期以来,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的意愿强烈,“信访不信法”、“以访代法”等问题比较突出。今后,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要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依法终结制度,让当事人切实感觉到依照法律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一项重大课题和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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