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多方参与,努力形成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习近平同志强调,“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这些部署安排和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和主张,充分反映了社会治理的重要特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没有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是由方方面面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综合性、系统性是社会的重要特征。社会治理既是对全社会的治理,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离不开参与治理的各组成要素的创新。
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治理离不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也是政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没有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就凝聚不起社会治理的强大力量。社会治理又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必须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不能推给市场、社会,该放的权一定要放够、放到位,交给市场、社会,不能大包大揽,不能职能错位、越位、缺位。在社会治理上,既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两个积极性。当前,要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提高群众自治能力,有效组织动员群众,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近年来,我们出台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社区服务性社会组织,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服务治理工作,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我们积极整合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资源,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综治维稳信访“两个中心、两个工作站”,让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身边。2010年以来,在铜陵、芜湖等市积极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试点,撤销街道并组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整合信息化服务体系,实现治理层级扁平化、网格化,使社区治理服务达到了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我们注重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功能,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打更放哨”、“十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活动,集民智于治安,化民力为警力,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使城乡社区成为社会治理的稳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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