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湖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同时也介绍了省委常委会近期要带头突出抓好的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10个方面的具体事情。(据8月1日《湖南日报》)
从问题入手,对党员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是这一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显著特点。省委常委会是全省的领导核心,省委常委会开展活动做得怎么样、效果如何,对全省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湖南省委常委会能够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以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态度,带头把问题摆出来,把整改措施晒出来,不由让人眼前一亮。
前些天,人民日报有篇评论文章指出:“形式主义逃避的是服务责任,官僚主义忽视的是群众利益,享乐主义固守的是特权意识,奢靡之风滋养的是腐败空间。”作风问题从来就不是虚的,它与领导干部的责、权、利有着无法割裂的联系。综观湖南省委常委会“十条整改措施”,不难看出,他们对解决“四风”问题确实是下了“狠心”、出了“狠招”:
——淘净“兜里的利”。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物欲横流。领导干部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掌管者和支配者,难保不会慷国家之慨、谋一己之利。湖南“十条整改措施”中规定:严格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省委常委“一人一台工作用车、一人一处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决不能把出国当福利、当待遇”;“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着力解决迎来送往的问题”,等等。这些表明,省委常委会从既得利益改起,强化廉洁奉公意识,厉行勤俭节约,涵养健康情趣,保持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削弱“手中的权”。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党利民利事业;用不好,误党误民误自己。领导干部地位特殊,重权在握,手中的权力不加节制,是危险的。湖南“十条整改措施”中要求:“严格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和协会,切实解决数量过多、设立过于分散随意等问题”;“切实整改在干部任用管理、培养选拔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编制管理混乱、乱设机构等突出问题”。这些规定,就是对领导干部的组织协调权、人事任免权、编制管理权等进行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为民所用。
——加重“肩上的责”。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基于世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给党的建设带来的严峻挑战,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湖南“十条整改措施”中提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突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抓紧建立修订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科学民主决策、整治文山会海等7个方面的制度”。这些措施,体现出省委常委会对当前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清醒认识,彰显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的政治责任。
“律己足以服人,身先足以率人。”打铁还需自身硬。湖南省委常委会抓整改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可谓寓意深刻,用心良苦。可以想象,对自己下手都这么狠,对整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四风”痼疾乃至消极腐败现象还会手软吗?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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