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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谈“非公经济”部分精彩论述
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财税体系,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微观基础的活力。
——2013年7月23日,习近平在武汉市主持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
——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2015年5月18日至20日,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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