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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习近平提出新型城镇化“道路” 关键是急群众之所急

2015年12月07日10: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7日电 (万鹏)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习近平关于“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12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曾指出,要“稳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今日,中央农办主任陈锡文撰文分析认为,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推进城镇化,没有先例可循,不能照搬国外模式,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把握好方向,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

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

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在这样一个十分关键的路口,必须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切实把握正确的方向。”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在会议上着重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会议也指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那么,未来应该如何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一书曾有专门论述:“第一,要把握住指导思想。”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推进城镇化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确定目标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不能把胃口吊得太高,更不能提出难以兑现的承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更不要去搞大跃进、大干快上、一哄而上。“第二,要把握住发展质量。”坚持把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摆在突出位置来落实。“第三,要把握住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坚持优化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关键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当前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已进城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在此基础上,提高全体城镇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陈锡文指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之一。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其次,要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将现有主要针对城镇户籍居民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支持和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到已进入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他指出,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对于提高农民进城落户积极性、顺利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陈锡文认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关键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要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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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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