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博超
2016年09月14日08:06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数据显示,截至8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年共通报325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在通报的325起案例中,约有218起案例是“村官”涉腐,占比67%。“村官”成为主要的违纪群体。
中央的扶贫好政策,要落实到生活在乡村的贫困户身上,才算真的好。中央的惠农扶贫资金,从国库拨出,经过省市县乡村,一级一级,一环一环,最后一分不少地“平安抵达”贫困人员手中,才是真的惠农扶贫。
为了扶贫资金的“平安抵达”,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预防工作。从预防角度来说,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经手部门,每一个经手的具体工作人员,都是廉政风险点,都是预防工作对象。从设立宏观层面的扶贫政策,到完善资金监管的财务制度,乃至微观层面的扶贫人员情况的统计、核查、扶贫资金的发放,需要环环相扣,处理好每一个细节,都是为了扶贫资金“平安抵达”。监督部门从预防宣传,到跟踪监督,从揪出“蛀虫”,到查漏补缺,都是为了扶贫资金的“平安抵达”。
从检察机关查办的诸多扶贫腐败案例来看,把扶贫资金当作“唐僧肉”来盯着的人,各个环节都有。村官作为其中一个环节,本不奇怪。但从现在通报的案例来看,超六成的腐败问题发生在村官这个群体,就不能不引人发问了,也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了。
扶贫领域的腐败集中发生在“村官”这个群体,让我们很明显地看到扶贫这个“木桶”的短板在哪儿。它提醒有关部门:我们设计严密的扶贫资金发放制度在最后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贫困人员的“救命钱”已经到了他们身边,却被装入了“村官”的口袋。它也提醒承担监管和廉政预防责任的部门,“村官”可能是整个廉政预防体系的薄弱环节。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把中纪委通报的情况看作一记警钟,就不能仅仅看作是敲给“村官”听的,也应该是敲给承担监管和预防职责的有关部门听的。
进一步来说,群众身边的腐败,带给这些群众的恶劣影响,远远大过新闻里播放的那些腐败大案要案。特别是扶贫领域的腐败,直接影响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它对党和政府形象的破坏力也是巨大的。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知和信任,除了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途径,更主要也更直观的,是通过身边的公务人员来获得的。对于身处偏僻乡村与外界接触相对较少的农村群众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村官”就是政府的象征。因此,一个村官的腐败,伤害的不是一个两个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感情,而是一个村庄、一批群众对党和政府依法治国、强力反腐的信任和支持。
由此可见,“村官”成为扶贫腐败主要违纪群体这一警钟,更不应该只让“村官”感到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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