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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早就该随“广场舞”动起来

士心

2015年09月07日09:0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9月6日,媒体报道了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的联合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并建立由政府牵头的管理机制。这标志着近几年火遍城乡、甚至舞到国外,却缺乏扶助监管、一味“野蛮生长”的广场舞,终于将纳入各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为活跃基层群众文体生活、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

笔者对广场舞的了解,源于一位朋友的真实经历。他因是独子在北京成家,年长的父母不得不从外地农村来都市生活。一开始,因言语不通、生活习惯不同,儿子一家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虽然物质条件好了很多,父母亲却生活得很郁闷。后来他的父亲到附近公园散步解闷,结识了一些跳广场舞的同龄人,一来二去就跟着比划上了。因为干农活练就的好身体与节奏感,这位从未想象自己会跳舞的乡下人,居然成了广场舞“领队”,心情大好,十分着迷,甚至没时间参加儿子为让老人散心安排的“外地游”。

这可能就是中国广场舞非同寻常的“魔力”。一般国外老人的健身方法,多数是跑步、健走、远足,往往是从年青时就养成的习惯,多数是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进行。但中国的老人健身,多数是到了一定年岁才进行。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不少人上了岁数就处于“空巢”状态,子女远在外地或无暇长时间陪伴,孤独感使他们走到了一起。健身是一方面,交往的需求更强烈。恰恰广场舞集健身、娱乐、沟通等功能为一体,简便易行,从而形成独特的广场舞文化。这可以说是极富中国特色的群众文体活动,它的兴起有其必然性。

不过许多人并不都像朋友的父亲一样幸运,住处附近就有专门的公园。他们只能在靠近居民区的广场甚至小区内、马路边汇集,从而与喜好安静的居民产生矛盾,成了被驱逐的对象。有时激化到用高音喇叭对“爆”,甚至有人向跳广场舞者放狗、丢石子等等,一时由广场舞引发的社会冲突不绝于耳。当然还有因场地局限,“广场舞大妈”推车、“限行”、堵商店门口、占领便道等,既影响交通,自身也面临危险。同时因广场舞多属“无师自通”,无人指导,未必有科学道理,本为健身实为伤身的情形也不少。

种种矛盾与弊端,暴露出的是政府部门监管、规范、引导的缺位。全民健身已成国家战略,群众体育政府本应扶持。但对这群众基础深厚、如火如荼进行的广场舞,多数地方政府仍然无动于衷。有的因矛盾激化,才被动地按噪音污染防治法等临时教育一番,但始终效果不佳。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在管理和规范上动了脑筋,比如在广场舞场地装上“中央音控系统”,由管理部门统一调控音量,限定活动时间,实行资格准入。有的地方委派志愿者专门管理音响,音响设备锁在固定的栅门内,固定音量,按时开关。还有的尝试研发定向扬声器,并派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专业指导等等。但这些努力,涉及面不大,且没有得到有效推广。

广场舞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已成不争的事实。随着广场舞影响的扩大,参与活动的也不只是年长的所谓“大爷”“大妈”,也吸引了不少年青人甚至少年儿童。日前一名初中生极投入地跳广场舞的视频就曾火爆网络。更有媒体报道,有的地方把规范、扶持广场舞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变了民众赌博恶习,改善了社会风气,参与者不仅锻炼了身体,交了朋友,还十分热心公益。因此,随着四部门通知的下达、引导广场舞健康发展目标的明确,各地政府部门都有必要随“广场舞”动起来。一是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管理与规范引导,研究解决群众健身与音响扰民的矛盾。二是通过科学的布局和规划,尤其是将公园、广场以及机关、学校等的场地盘活,为基层群众提供活动场所,在新建社区时留有合理空间。三是为群众提供必要设施和科学指导,让广场舞真正起到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展示群众良好精神风貌的正能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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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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