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
据媒体报道,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9日上午10时,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
古人说,“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廖少华在遵义履职不过一年多,多次组织召开反腐会议,为反腐倡廉警示基地揭牌,自我塑造“高调反腐”的形象,如今扒去“伪装”的廖少华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却是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的“两面人”。
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做到让逾规者得到相应的惩罚,让守规者得到应有的尊重,明文禁止的,党员干部决不可为,但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宗旨,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心有戒尺。
古人云:“堤溃蚁穴,气泄针芒”,这揭示了由量变到质变的深刻哲理。廖少华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24万元。他将“权力”异化为赚钱工具,交了一批“讲哥们儿义气”有“铜臭味儿”的老板朋友,进行权钱交易,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
领导干部手中握着权力,权力用得好可以用来干大事,为人民谋利;用得不好就会被污水沾染,有时不知不觉就会陷入了“温水效应”之中。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走好每一步,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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