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解
季建业的受贿模式被称为“非典型受贿”,被指控的权钱交易行为几乎都发生在一个固定的朋友圈里。起诉书中指控的七项事实涉及七个行贿人,这七人中有五人与季建业都有超过20年的交情,其中有三人曾经是季建业的下属旧部。
办案部门用“非典型受贿”来形容季建业的受贿事实,比如:谋利与受贿不一一对应,或存在较长时间间隔;收受以投资办公司、分红名义送与的钱款;收受行贿人给予的购房优惠,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墓地、进行房屋装修,等等。这些犯罪形式,固然与传统意义上的直接送钱、一事一贿的权钱交易有较大区别,给案件侦查和指控带来诸多困难,但是,最终并不能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判决。撇开季案的具体贪贿情形,仔细分析季的犯罪事实、心态、环境,不难看出,实际上季的教训与很多贪官极其相似,具有贪腐案件的典型特征,值得深思。
特征一:权力寻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常常成为他们牟利的工具。根据季讲述,为一些朋友招揽工程打招呼,受人请托拿下一个工程,“往往只需要一个招呼,一个电话”。季先后担任扬州市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梳理季受贿财物的来源可以发现,在其总计1132万元的受贿财物中,有1120多万元都是在任职扬州期间受贿所得,占受贿总额的99%,很多赃款都是其打招呼的“回报”。
特征二:心存攀比。“天堂不在天上,地狱不在地下,天堂和地狱都在人的心里。”这话讲得在理。季敛财那么任性,正是源于他心态的变化。报道显示,季主政扬州8年,力推了多项城市改造工程,从官场到商场,接触的人越来越多,在与身边一些人的比较对照过程中,季萌生了攀比之心。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就是,“心里有点不平衡”,继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特征三:交友不慎。季首次受贿的5万块钱是好朋友送的,其权钱交易行为,几乎都发生在固定的“朋友圈”里,由于在与朋友交往中“失去了底线,不讲原则;失去了界线,不分彼此;失去了防线,不加防范”,一次次利用职务便利为朋友打招呼、谋利益,这些“最信赖”的朋友最终成了他落马的绊马索。
特征四:家风失范。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小事情。在季的七项受贿事实当中,有三项都有家人参与,涉及到他的妻子、女儿和哥哥,他1132万受贿钱物中有910万元钱款都是由他的妻子经手的。季坦白承认,因为和家人长期分居两地,对家人管束不严,一些朋友正好利用了这个软肋,对他的家人发起进攻,上演了“全家腐”的丑剧。
季建业以权谋私、心理失衡也好,交友不慎、家风不正也罢,归根到底还是他贪婪的私心、膨胀的欲望作祟。由于犯了一个“贪”字,不收贿赂心不甘,收了贿赂心不安,奈何?为官不可言贪,远离诱惑,克制欲望,人生仕途才能走得坦坦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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