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公平正义的实质是增进人民福祉
如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每一个国家在发展中都会遇到的一个难题。这个问题处理好了,既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处理不好,经济很难发展,即使一段时间发展了也难持续,甚至可能出现大的社会动荡。从总体上看,多年来我国在这个问题上处理得是比较好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既提高了效率,也兼顾了公平,因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解放。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逐步摆脱了贫穷落后的状况,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人均收入进入中等国家行列。但由于我国人口多,城乡、区域差距大,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布鲁日欧洲学院和德国科尔伯基金会演讲时指出的那样,中国经济总量虽大,但除以13亿多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排在世界第八十位左右。同样一桌饭,即使再丰盛,8个人吃和80个人吃、800个人吃是完全不一样的。中国城乡低保人口有7400多万人,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有1000多万人,几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和落户城镇,还有8500多万残疾人。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还有2亿多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差不多相当于法国、德国、英国人口的总和。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提高13亿多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中国目前的中心任务依然是经济建设,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西北贫瘠的黄土高原工作过,也在贫穷的闽东山区工作过,对中国国情有深刻全面的了解,对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有着亲身的感受和体验。他的这番话是发自肺腑的心声,体现了当代中国领导人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务实作风。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不同发展水平上,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认识、不同阶层的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和诉求也会不同。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我们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要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分好“蛋糕”,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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