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河南郑州“房妹”案,还是山西运城“房媳”事件,最后都如出一辙地牵出了一个共同话题——权力家族化。不久前,“房妹”之父、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被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房媳”张彦一家也不好过,丈夫孙宏军、公公孙太平陆续被曝出存在诸多以权谋私、涉嫌违纪的事实。(2013年8月13日《检察日报》)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这既是提醒,也是告诫,意味着整治“权力家族化”已经列入了“反腐”的重点。
所谓“权力家族化”,说白了就是我们的某些领导干部倚仗自已手中的权力,大肆谋私,甚至实行权钱交易,不光安排自已的儿子,女儿,甚至只有“沾亲带故”一概帮扶,即老话常说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无疑是封建官僚“遗风”的再现。
例如:从广东揭阳的“子接父任”,再到山西“房媳”等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权力家族化的形成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某区域个案到整个家族层层繁衍;从一般的父子、母女间的单线“传承”升级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态势。其中,“子接父任”等这一类热门事件都是权力家族化单线传承的典型。
毫无疑问,这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族化利益集团盘根错节的态势一旦确立——更为严重的权力乱用与滥用,必将拥有更为便利、肥沃的土壤。也就是说,近亲繁殖让权力家族化、家族权力化,俨然成为时下官场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
因为有些贪官之所以大肆敛财,就在于他们心里都有一本“腐败账”,认为自己有一个以血缘和姻亲关系为纽带、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政治家族”,家族中的每一个人都占据公共资源的一角,彼此勾连、利益均沾、互相庇护。一个成员的高升往往伴随着另外一些人的发迹;一个成员的违法行为,往往被另外一些成员的能量所掩盖。即便是“落马”坐几年牢,有“政治家族”罩着,损失也不大,也“很值”,甚至认为“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代人”。
试想,如果按照这样的荒唐“逻辑”发展下去,中国就可能会形成一种权力家族化和地方权力黑社会化的状况,经济发展也有可能沦为个别家族产业的附属品,后果是不敢想象的。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权力家族化”现象是多重因素长期累积的结果,治理这种现象,一方面要对“权力家族化” 做一次深层次的大排查、大扫除、大手术,要像疱丁解牛,逐一支解,断其腐败链,尔后各个击破,连根拨、连窝端。只要牵涉违法违纪,就一个都不能放过;另一方面要严守选人用人制度,增加官员选拔过程中的民主含量,把监督的权力交还给群众,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听群众评价,受群众监督, 使“权力家族化”无处藏身,从而失去存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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