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企资金捧“明星”、“大腕”,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及个人摊派经费,不得借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来源8月14日人民网)
曾几何时,我国不少地方热衷于搞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举办眼花缭乱的节庆活动。与这些活动相伴的是气势宏大、明星云集的文艺晚会。而为请明星大腕前来捧场助兴,举办方不惜“公款追星”,甚至“砸”进几百万、上千万元。尽管星价高得令人咂舌,可一些地方官员依然乐此不疲,甚至有的越穷越舍得花钱。
慷国家之慨,伤百姓之心。这种一掷千金的“公款追星”现象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感。其实,少数地方节庆活动过多、过滥,折射出的是某些官员“政绩焦虑”和浮躁心态。“公款追星”归根到底就是“政府请客,百姓买单,明星发财”的公款盛宴,是变相的“劫贫济富”。
中宣部等五部门叫停奢华晚会,可喜可贺。节庆的本质是百姓群体性的欢乐和创富。要避免节庆活动成为附和于政绩的表演,禁“公款追星”,关键在于转变作风,让文化节庆贴着民生的轨道运行,而不是自己搭台、自娱自乐。在全党如火如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得民心,顺民意,期待公款追星的“官戏”拉起帷幕,让一场场“民生大戏”闪亮登场。(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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