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会跑会要的干部受惩戒。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一番话,亮出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鲜明立场和坚决态度。如何对跑官要官等用人不正之风形成有力惩戒、强大震慑?四川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问题实行“污点记录”,建立买官卖官问题信息的“特别监督档案”,不失为一个创新的好做法。
乍一听“污点记录”,许多人都会认为,即使把有关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的问题记录到档案里,又会有什么作用呢?该提拔的不照样提拔、该重用的不照样重用,能起到什么样的惩戒、震慑作用呢?“污点记录”表面看招数“不够狠”,其实其作用机理,正是要让“污点干部”不仅得不到提拔,反而受到惩戒,甚至丢掉乌纱。
干部“污点记录”说来可能还有些陌生,但和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信用记录”就再熟悉不过了。实行信用记录后,拖欠银行款项的“老赖们”大幅减少,主动按时还款。其原因就在于,当被记录上“信用污点”后,很难在各大银行办理贷款等业务,可以说是处处掣肘。正是这种失信处罚机制,让每个人深刻体会到了“信用污点”带给自己的巨大损失,从而不敢“越雷池”。如果说“信用记录”作用得益于失信处罚机制的话,那么干部“污点记录”的作用,也正在于“有污点、必受惩、难提拔”惩戒机制,潜在的“巨大风险”,迫使投机者“不敢跑、不敢要、不敢拉”。
用人腐败是危害最烈的腐败,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又是用人腐败中表现最突出、影响最恶劣、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整治用人腐败关键在查处,首要让“跑要拉买卖”的人受惩戒。从这个意义上说,四川实行“污点记录”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对本人去跑去要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实行“污点记录”;对说情打招呼的,要把其想帮助的人一律先放下、再调查,让帮忙变为帮倒忙;对说情打招呼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还要严肃追究责任,真正把跑官要官的“放下来”,让买官卖官的“赔进去”,使拉票贿选的“掉下来”。干部一旦有“污点在身”,就很难有机会“咸鱼翻身”。
用人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是“污点记录”等一两项制度的实行,就能起到“药到病除”效果的。但是,也应看到用人歪风屡禁不绝恰恰凸显出制度缺失之痛。唯有各地不断织密制度之笼,并严格抓好落实,竖决有力地惩戒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者,才能从根本上清除用人不正之风。就此而言,实行干部“污点记录”的做法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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