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参加一个机关作风建设座谈会,几位企业代表对政府办证窗口单位意见很大,反映有些申办件原本只要一两个工作日就可办好的,工作人员却要拖到“限时办结”的最后期限才给办理,虽然心里很“窝火”,但投诉无门,因为工作人员有“限时办结”的制度马甲护身。
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机关信用建设,从源头遏制行政腐败滋生。该制度不仅是对行政服务的规范,还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从各地推行效果看,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但是,现实中经常出现“3天能办的拖5天,一旬可解决的压半月”等“满时办结”现象,还振振有词地说“又没超出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时限”,这种有制度护身的不作为、慢作为、庸懒散让群众大跌眼镜,直呼“伤不起”。
“限时办结”变成“满时办结”,究其原因有三:一是对“时限”设定裁量不科学。有的机关在制定承诺办结时限时留下了足够的“自由空间”,把3天可办结的承诺为10天办结、将半月可完成的虚增为一个月,给开脱自己的慢作为留了“后手”。二是执行“限时”存在双重标准。行政机关履行“限时办结”义务把“法定休息日”剔除出去,是实打实的“干货”;普通百姓履行“限时交罚”、“限时提证”的义务多数是包含了“法定休息日”,是徒有虚名的“水货”。三是在“限时办结”操作过程中有“看菜下饭”的猫腻。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对脸熟的、有关系的、有名利可图的,就优先办、主动办、高质办,反之,则拖着、压着、顶着,不到最后一秒绝不给你“开门”。
“限时办结制度”不是工作拖沓、设卡刁难、效率低下的“护身甲”,也不是行政慢作为、机关中梗阻、办事下搁浅的“挡箭牌”。政府制度被异化、被钻空或被利用,并不是制度出笼的初衷,出现“限时办结”变成“满时办结”等现象,一方面暴露了一些制度制定存在不严谨、不严密的弊端,需要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别党员干部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小聪明”运用到了极致,警醒全党扫除党员干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相当迫切、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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